勞動節前夕多個團體到政總請願 要求政府改善勞工保障

撰文: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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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日)是五一勞動節前夕,多個團體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要求改善勞工權益,包括要求設立恆常失業援助制度、落實最底工資一年一檢及將新冠肺炎刊為職業病等。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今早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主席林振昇提到本港最新失業率達5%,就業不足率達3.1%,勞工權益問題需要正視。勞聯提出八項要求,包括落實強積金對沖、簡化及提高破欠基金特惠金上限、設立限常失業援助制度、最低工資水平一年一檢、加強在職培訓及轉型、將新冠肺炎納入法定職業病、修訂4.1.18連續性契約規定以保障零散工,並就標準工時儘快立法。

林認為,本港勞工市場前境不明朗,打工仔受無薪假、停工、開工不足、減薪減福利等影響,在職貧窮成為疫情下的新常態,促請政府聆聽勞工界訴求,完善各項勞工保障政策。

林振昇認為,本港勞工市場前境並不明朗,在職貧窮成為疫情下的新常態,促請政府完善各項勞工保障政策。(黃寶瑩攝)

除勞聯外,清潔工人聯工會、香港婦女勞工聯會及推廣員及零散工工會代表,亦到政總遞交請願信。

清潔工人聯工會指不少僱主拒絕承認檢疫令或確診證明,促請盡快通過勞工法例,例明檢疫令或確診證明可代替醫生證明,讓確診者可獲病假津貼,另外亦要求開放防疫抗疫基金予清潔工及保安員申請,並將津貼直接存入工人戶口。

香港婦女勞工聯會則建議,推出持續性而非一次性的津貼,並放寬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工時要求、提高津助金額;又建議針對家庭照顧者設立照顧者津貼,以確認照顧者的勞動價值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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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員及零散工工會指出,現時勞工法例下以連續性契約為標準,即工作4星期、每星期超過18小時才可獲勞工法例保障,結果不少零散工因工時不足而不受保障,建議重啟勞工法例修訂,以保障零散工日常就業;亦建議放寬在職家庭津貼及失業援助金的申請時數,讓零散工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