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曾蔭權入獄20月 將就定罪上訴
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不但成為首位被定罪的行政長官,更淪為階下囚。法官陳慶偉本周一(20日)聽罷求情後,明言判緩刑的機會不高,辯方律師則透露,曾將會就定罪提上訴,法官亦暫定第一控罪將於今年9月重審。
法官今早(22日)在高等法院宣讀曾的刑期,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曾蔭權當時是特首,是政府和特區之首,他的決策非常重要,尤其是廣播發牌事宜影響社會各階層,曾蔭權在本案中涉違反誠信,判入獄20月,不得緩刑。
官稱判刑前有考慮曾蔭權過往功績
法官陳慶偉自言,在法官生涯中,未見過這樣一個從頂峰墮落至此的人,將判刑起點為判囚30個月。他認同曾蔭權一直決意為香港人服務,特別是1998年抵抗金融風暴的功績,而且眾多家人、前高官都為他求情,考慮到他的良好品格和社會貢獻,減刑10個月,判囚20個月。
法官頒下刑期後,曾蔭權望向家人,情緒平靜。他由懲教人員押解離庭時,在犯人欄玻璃底處找到空隙,便蹲下與太太、妹妹及二子慶淳細聲講話,隨即被帶走。他的律師萬江儀也把雙手放額頭,搖頭嘆氣。
曾家未有就刑期作回應。有公眾人士在聽取判刑後,有人向曾太打氣稱:「曾太加油。」
曾家上下整齊到庭 黃仁龍亦入庭支持
曾蔭權罪成後,政府已無再提供政府車輛和G4,曾蔭權太太,在五弟曾蔭荃和妹妹曾璟璇乘坐白色車到達高等法院。除曾蔭權的家人,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亦有入庭,曾太見黃仁龍,二人互搭膊頭互相支持,曾蔭培亦上前與黃握手道謝。
曾蔭權在三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在犯人欄內就坐,第一時間望向家屬席,與曾太、兩名兒子和弟妹對望。身體不適的他在欄內不斷咳嗽,臉色轉紅,神情嚴肅。五弟曾蔭荃入庭時走上犯人欄與大哥隔著玻璃雙手貼雙手對話,此時三弟蔭煊亦上前向大哥說:「Peace,大哥!」
曾家上下入庭後均注視着曾蔭權,曾也不時望向家人。曾太見到席上的老伴,眼睛與鼻子也再次泛紅,更要用面紙刷眼拭淚。
第一控罪暫定9月重審
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將就被定罪成的控罪提上訴,並反對在上訴前就第一控罪安排重審,因為市民大眾都知道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罪成,新選的陪審團或會受定罪結果影響。但法官陳慶偉不認同,指若辯方說法言之成理,則有權有勢的知名人士皆可獲豁免重審,稱就第一控罪的重審越快越好,暫定於今年9月重審,準確的日子有待控辯協商。。
現年72歲的曾蔭權,上周五(2月17日)經陪審團以8:1大比數,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曾的律師本周初求情時已稱,曾因這案,過去五年飽受折磨,亦因定罪而身敗名裂,多名前高官及前議員亦紛紛為他求情,指他一生為政府服務,希望能免他晚年受牢獄之苦;而曾蔭權亦在報章的專欄寫,為此事感愧對家人。曾蔭權被收押當晚,因身體不適,當晚即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留醫,今天亦會由醫院的覊留病房押送到法庭。
過去曾因這罪被裁定的公務員,亦包括曾的前下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他因接受新地提供的免費住所、貸款和現金等利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5罪成,總刑期7年半,但其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只被判入獄18月。
過往有案例只判社會服務令
過往亦有毋須入獄的案例,如有「外科教父」之稱的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於02至07年在任期間,挪用公款73萬元以支付司機薪酬、偽造單據逃稅12萬元、隱瞞女下屬虧空公款267萬元等,2012年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名罪成,但法官考慮黃已年逾七旬,大半生貢獻醫療界,最終只判他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罰款47萬元。
但曾蔭權犯事時為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所處的職級為本港最高話事人,最終判刑仍有待法官決定。
曾在審批數碼牌照時未申報而被定罪
曾被指在2010至2012年6月30日間,在行政會議審批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得公司,DBC)的數碼廣播牌照時,沒有披露他正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三層式豪宅,作為他2012年7月退休後的居所,因而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曾並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審團未達成裁決,控方已要求就該罪重審。
案件編號: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