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剛入收押所即不適送院 律師曾透露有呼吸困難問題
前特首曾蔭權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天求情後,被法官下令曾須還押等候判刑,然而剛被送到荔枝角收押所不久的他,即傳出消息指他不適,並須立即送院治療,據悉,曾蔭權已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治理。
據了解,還柙於荔枝角收押所的曾蔭權約於晚上9點表示不適,經懲教署醫官檢查後,召救護車將他送院。接載曾蔭權的救護車約於晚上9時半抵達伊利沙白醫院,現場所見,曾蔭權意識清醒,戴上口罩,雙手仍鎖上手銬,半臥於擔架上,身上披上紅色毛氈,身穿相信為囚衣的藍色外套。警員及懲教署的職員亦有到達醫院。曾蔭權送院後,先於急症室接受初步治理,據指曾一度停留於內視鏡檢查組,目前已轉上覊留病房。
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曾蔭權有呼吸困難問題,辯方呈上的求情文件中,亦包括一份瑪麗醫院的醫生報告。曾今天在庭上,曾一度猛烈咳嗽至滿臉通紅,並以雙腳大力踏地,身旁的二級懲教助理見曾的水杯已空隨即為他添水。而他上星期五獲知被定罪後,亦即時服下一小粒藥丸,並要親友扶着離開犯人欄。
懲教署在接受查詢時指,為保障個人私隠,署方不會透露個別在囚人士的資料。伊利沙伯醫院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伊利沙伯醫院會按一貫制度配合懲教署,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政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八女一男的陪審團經兩日一夜的退庭商議後,於上周五裁定曾一項涉深圳東海花園租務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涉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脫罪,但陪審團卻未能就一項涉及東海花園逾350萬元裝修工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達成裁決,根據法例,律政司可申請重審此罪。
案情指,2010至2012年6月30日,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得公司,DBC)向政府申請交還AM廣播牌照、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申請已喪失資格的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和主席身份控制公司,期間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在審批以上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披露,正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三層式豪宅,以便他在退任行政長官在2012年7月後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