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曾蔭權須即時還柙 周三判刑 官:不大可能判緩刑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上周五晚上(2月17日),被定在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成為本港回歸以來首位定罪的行政長官,將於今午判刑。控方申請曾須就第一項控罪重審後。
辯方隨即就第二項控罪作求情,指案件令曾蔭權名譽掃地,將會牽繞他一生,又指法庭可以行使酌情權判緩刑,並呈上40多封求情信,包括林鄭月娥、唐英年、黃仁龍、孫明揚、譚志源、何俊仁及李柱銘等。
法官將案件押2月22日,期間曾蔭權須還柙監房看管,官指不大可能判緩刑。
曾家人擁到被告欄與曾道別
曾蔭權在庭上目無表情,又不時閉起雙目聽訊,也會仰頭放空。太太曾鮑笑薇聽到辯方大狀羅列丈夫一生公職時不禁流淚、鼻子泛紅,要從外套取出紙巾抹眼淚。曾的家人擁到被告欄上與曾道別,他與太太、兩名兒子及妹妹短短交談數句便由懲教人員帶走
辯方律師指出,雖然曾蔭權公職人員失當罪成,但他當時的行為完全有違本性,而且沒有造成施政上的缺失,例如錯誤的決定、不公平的政策等。雖然他沒有在行會上申報利益衝突,但最終的決策結果仍是客觀上合理的。
辯方指案件令曾蔭權名譽掃地
辯方律師引用案例,稱過往同類案件可判12至18個月監禁,但法庭可以行使酌情權判緩刑。曾蔭權熱心服務香港一輩子,這個審訊對他、家人和朋友的折磨,亦令他深感憂慮困擾,無講法庭如何懲處他,這場審訊的經歷都會纏繞他一生一世。
辯方指,裁決已令曾蔭權一生的名譽掃地,對香港、他未來服務及家人損害,加上曾蔭權的身體及精神狀況,曾蔭權已72歲,若判他入獄會對他造成痛苦,要求判處緩刑。
多名高官議員為曾撰求情信
辯方呈上15封求情信,包括醫療證明曾蔭權的身體狀況不好,有呼吸困難的問題,需要密切醫治。
為曾寫求情信的,包括曾蔭權家人及朋友、林鄭月娥、唐英年、孫明揚、譚志源、由何俊仁民主黨代表聯署信、李柱銘、前行會成員、政府常任秘書長,均對曾蔭權罪成感可惜及悲傷,並稱讚他過去擔任財政司司長處理金融風暴,盡心盡力服務香港及社會,要求高、熱愛中國,對香港政制發展有貢獻,熱愛家人,為家人放棄入讀大學的機會等。
黃仁龍指曾蔭權為人公正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稱曾蔭權多年來堅定支持法治,對2012年推動政改有重大貢獻,推動政改是艱難的決定,但曾蔭權是為香港福祉著想,非為政治目的。雖然黃仁龍2005年與曾蔭權有口頭上的分歧,但仍認同對方是公正的人。
林鄭及曾俊華有為曾蔭權求情
兩名特首參選人亦為曾蔭權求情,林鄭月娥在信中重申曾蔭權是她的榜樣,為香港熱心服務;曾俊華為香港投注時間心力,盡全力服務香港市民。
陳方安生指定罪對曾是莫大懲罰
首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指曾蔭權是香港歷史上首位華人財政司,出身草根,為人勤奮,他在本案中定罪已是莫大懲罰。
曾蔭權庭上突然猛烈咳嗽
辯方大律師求情期間,曾蔭權一度猛烈咳嗽至滿臉通紅並以雙腳大力踏地,身旁的二級懲教助理見曾的水杯已空隨即為他添水。
另外,一名老翁因未有啟動手提電話的靜音功能,電話兩度在法庭響起被法官下令離開。離庭前,老翁邊走邊向曾蔭權高舉姆指,以表支持。
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政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八女一男的陪審團經兩日一夜的退庭商議後,於上周五裁定曾一項涉深圳東海花園租務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涉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脫罪,但陪審團卻未能就一項涉及東海花園逾350萬元裝修工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達成裁決,根據法例,律政司可申請重審此罪。
案情指,2010至2012年6月30日,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得公司,DBC)向政府申請交還AM廣播牌照、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申請已喪失資格的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和主席身份控制公司,期間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在審批以上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披露,正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三層式豪宅,以便他在退任行政長官在2012年7月後入住。
案件編號: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