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上手銬被押至荔枝角收押所 準備換上啡色囚衣
撰文:朱幼麗 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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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五(2月17日)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天求情後,即被還柙,並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曾蔭權是第一名下囚車的犯人,他雙手被拷上手鐐,並由六名懲教人員送入收押所。
當曾蔭權踏入荔枝角懲教所,他便要脫下西裝及「煲呔」,與其他犯人一樣換上啡色囚衣。不過懲教署於2012年,已引入X光身體掃瞄器,故曾蔭權毋須接受俗稱「通櫃」的人手肛門直腸檢查。
有資深懲教人員指,男性犯人如最近的七警,於荔枝角收押所的首晚,都要先在獄中醫院度過,申報病歷及檢查身體。在荔枝角收押所,親友可為還柙犯人申請提供私人膳食,但需時審批,故曾蔭權要先嚐囚犯餐。據知最近荔枝角收押所的晚餐為炸魚、煮瓜、白飯及橙,並有牛奶及麵包作為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