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梁頌恆擬聘英脫歐公投勝訴方律師出戰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引發的立法會宣誓風波,行政長官及律政司提出司覆核,最終兩人於原訟庭及上訴庭均被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議員資格被取消。2016年底他們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結果被駁回申請。梁游兩人今日正式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據悉,梁頌恆打算聘請擅長憲法及人權法,剛在英國脫歐官司代表勝訴一方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作代表,法院將於本月28日處理彭來港出庭的申請。而游蕙禎則已聘用資深大狀李志喜代表。
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annick)不論在英國或是香港的司法界,都可以說是大名鼎鼎。這位御用大律師身經百戰,在英國最高法院成立之前,已經在上議院打了百場終審官司。他擅長公法訴訟,處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關係。他亦是人權法的專家。他在英國上月脫歐公投的憲制審訊中,代表女商人米勒(Gina Miller)挑戰文翠珊政府,指政府無權越過國會啟動脫歐程序,並獲勝訴。
彭力克曾多次來港 亦常代表港府
彭力克處理過很多廣為人知的大案,也曾多次來港,如立法會議員出缺機制等法律問題,港府都不時尋求彭力克的意見;另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新移民的綜援案,他都代表香港政府出戰。在2003年討論廿三條立法之時,他亦站在政府的一方,指出政府的立法建議沒有抵觸基本權利;他亦曾代表香港的變性人W,司法覆核政府的婚姻限制,最後獲終極勝訴。
若游梁上訴成功會直接影響四議員的司法覆核官司
至於游梁二人今次申請的理據,主要指案件涉及重大及廣泛影響的公眾利益,官司結果更會直接影響,同樣面對官司的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議員資格,要求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
他們提出的理由包括:《基本法》104條或《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A)阻止立法會主席再為議員監誓,是否有違《基本法》第26條中有關立法會議員的權利?若今次釋法與三權分立的正常原則有衝突,法院是否就釋法給予一個更精確或狹隘的詮釋?另要求終院釐清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是否應由政府內部解釋或規定何謂真誠、莊重的宣誓,以及釋法是否有追溯力等。
案件編號:FAMV 9 & 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