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兩男1女涉在旺角騷亂向警員擲玻璃樽受審
去年大年初一深夜旺角發生騷亂,警方拘捕多名涉嫌與事件有關的人士,其中2男1女被捕並控以暴動罪的被告,其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辭指,3名被告在事發時,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及約2米長的竹枝,而竹枝更擊中一名警員的小腿,警方當場拘捕3人,事後發現有閉路電視及傳媒片段拍下犯案經過。
3名被告依次為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及廚師薛達榮(32歲)均否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2016年2月9日凌晨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一帶參與暴動。
控方指騷亂始於執法人員處理小販問題時被包圍
控方開案陳辭指,2016年2月8日午夜,因執法人員處理投訴小販問題而遭包圍,引致大批示威者到旺角砵蘭街朗豪坊聚集,並與警方對峙,其他警員則緊急奉命到場增援及控制人群。
及至2016年2月9日凌晨4時50分,數十名示威者開始聚集在豉油街至登打士街一段彌敦道北行線,當時一批便裝警員在彌敦道北行線一字排開組成防線,而一群示威者在防線前數十米聚集,當中有示威者把不同雜物搬到馬路,其間不斷向警方防線投擲玻璃樽及其他物件,玻璃碎片亦不時在警員跟前爆裂,碎片飛散。而警員當時只得警棍戒備,示威者亦未有理會警方警告,警方後來衝上北行線,並驅散及追捕示威者。
女被告被指曾向女警擲玻璃樽
而3名在防線內的警員在驅散期間拘捕3被告。拘捕首被告的女警在案發時,見穿藍色衛衣及牛仔褲的首被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並在驅散時捉到她的背包,阻止她離場,並在警署援身時,從其背包搜出黃色雨衣及口罩。
另一男警亦在案發時,見到身穿黑外套、灰長褲,以黑色圍巾遮掩口鼻及戴黑色手套的次被告持玻璃樽走近警方防線並將之投擲,次後又返回人群中。次被告後來又持一支約長2米的竹枝向警方投擲,竹枝並擊中警員的右腳小腿位置。
第三被告失足被制服
事發時在防線的警長亦看到第三被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並轉身逃走,而第三被告走到創興廣場時,突然失足跌倒,警長並在此時把他制服,但他仍用力反抗,最終被數名警員制服,並鎖上手扣,第三被告當時的頭、面及頸有血漬。
而第一及第三被告在警誡下曾作出陳述。警方事後亦在媒體及閉路電視片段發現,3名被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及竹枝的情況。
女被告投訴曾遭男警暴力對待
辯方投訴警員曾對女被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又指當晚拘捕女被告的警員並非女警,而是一名身材高大、身穿印有警察字樣背心的男警,該男警後更聯同另一男警,將女被告拉到一間已關門的店舖,不停用粗口辱罵,更將她的頭大力撞向店舖閘門,又大力捉實她的手臂,令她承受不必要的痛楚。
現駐守九龍西總區重案組的女警盧蔚賢供稱,案發當晚,她被傳召到旺角朗豪坊協助人群管制的工作。她在凌晨4時50分開始在彌敦道、近豉油街位置設置防線。
女被告被捕時稱約了朋友食宵夜
盧供稱她見到女被告兩度「開弓式」地向警方投擲玻璃樽,她後來在創興廣場附近截停她,女被告警誡下說:「Madam,我約咗朋友食宵夜,我拎住玻璃樽咋,我都無掉」。但女被告當時手上並無玻璃樽。女警承認為閃避示威者投擲,視線曾離開女被告,但女被告從第二次向她投擲至拘捕,她的視線從沒離開過女被告。
庭上又播放由警方攝影隊拍下的案發經過,片段長約2分鐘,期間有玻璃掉地破碎聲,亦有敲打鐵枝的聲響。數名沒有頭盔便衣警曾大聲喝止,並一直後退,之後便衣警衝向示威人群。
案件編號:DCCC7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