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姦兩繼女案 辯方質疑再被姦無逃走 事主﹕小孩都很單純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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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地盤工涉多番在中港兩地住所,性侵兩名未成年繼女案續審,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長繼女X聲稱遭強姦兼被迫口交,她接受辯方盤問時,遭質疑當時11歲的長繼女,在第三次被侵犯時為何未有反抗或逃跑。X解釋小孩子很單純,會聽大人的說話,她當時不知怎樣做,形容自己如布娃娃,任由繼父擺佈。

質疑被吻為何不把臉擰轉

現年17歲的事主X,今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辯方盤問時問第三次在內地發生的性侵事件,X聲稱當時11歲的她遭被告強姦,律師指根據X在錄影會面的說法,被告強姦她前,先吻她的嘴、繼而摸胸和指插X的下體。律師問X,若她不想和被告親吻,為何不把臉擰轉。X稱當時不知應該做什麼,又指大人的說話,小孩子都會聽從。

小孩子會聽大人說話

辯方指,根據X的說法,被告其後變本加厲,指插X的私處,繼而更強姦X,惟X未有反抗。X解釋不反抗的原因,指當時不知怎樣做,又解釋小孩子很單純,會聽大人的說話。

形容如布娃娃任由擺佈

就該次事件,辯方指被告沒有做過X指稱的行為,X庭上強調有發生。辯方又質疑,X在事件可趁機逃跑。X回應時形容自己當時如布娃娃,任由被告擺佈。

67歲任職建築工的被告,遭控以企圖強姦、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強姦、非禮共10罪,犯案時間橫跨2015年至2019年。除1項非禮罪涉及女事主Y外,其他控罪都是涉及X。X首次被侵犯時只有11歲,而Y被侵犯時則為8至9歲。

案件編號:HCCC3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