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疑遭迷姦案 被告稱覺事主曾暗示可以上床 脫強姦罪
女保險經紀三年前登門到準男客戶的住所傾談保險,疑飲過客戶遞給她的啤酒後不省人事。至她恢復意識,發現全身赤裸正被客戶強姦。男客戶否認指控,自辯時指事主曾透露與客戶上床「各取所需」。案發當晚亦有向他稱:「聽哂你話」,又觸碰他的手。他認為事主在暗示可上床,二人才發生性關係,他為免遭設局,更拍下性交片段。陪審團今(2日)在高等法院經退庭商議,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
被告林劍峰,37歲,被控於2018年8月29在長沙灣東寧大廈某單位強姦女事主X(現年29歲)。被告得知結果後,向旁聽席做出「Ok」手勢。
返家餵狗著
X早前供稱,於2017年透過微信交友功能認識被告。及後,被告稱家人有意投保,兩人就此商談並相約見面。他們於案發日下午,在長沙灣一餐廳午膳。期間,被告稱需返家餵狗,又指其父親在家。X希望與被告家人見面,建立信任,因此同意到被告住所,但她在住所內未見到被告的父親。
放下戒心飲下啤酒
被告著X入房傾談,並請她飲白酒。惟X指初次見面,亦不想在工作時飲酒,因此僅喝水。其後,她放下戒心,飲下被告取出的啤酒。她飲三分二後,開始有醉意。至恢復意識時,發現自己全身赤祼,正和被告性交。
X血液驗出安眠藥
X形容當時「好攰好暈」,但因擔心刺激到對方,因此僅問被告「點解會咁」外,沒有其他對話。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在X體內射精。她覺得「好污糟」,洗澡後離開。
X其後把事件告知上司和到醫院求醫,事件報警,被告於同年8月31日被捕。控方案情續指,X的血液樣本中驗出安眠藥。
被告指X曾問會否找援交
被告自辯稱,於2015年透過微信認識X。對方問他會否找援交,又透收費3500元一次,而兩人閒聊後沒有再聯絡。
於2018年時,由於他想替父母購買保險,又見到X的微信發過有關保險的帖文,於是向她查詢。兩人並於2018年7月28日見面,商談保險,X當天也有到被告住所。
指X自爆曾與客戶上床各取所需
至案發日,兩人第二次相約見面,並再到他的住所。由於X 稱想飲啤酒,他曾出外買啤酒。X在傾談時,透露她曾與客戶上床,「各取所需」,並指有方法令客人簽單,不擔心對方事後不投保。X又著被告先簽下保單,謂:「我聽哂你話,做咩都得。」
怕遭X設局拍下性交過程
X其後用手觸碰被告的手,被告認為X暗示可和上床。雙方之後性交。於中場休息期間,他擔心X設局,遂設置電話拍攝,之後再與X性交。
辯方庭上播放該些片段,片段中被告曾問X「今晚係度瞓好無」,X回應「無所謂」。被告及後問「有無下次」,X回應:「無。」X庭上強調當時非清醒。
案件編號:HCCC1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