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援助設限8星期 8旬婦新年搶過期冰鮮雞
過時過節人人都想「食返餐好嘅」,不過,仍然有不少基層市民連平日三餐都成問題,以現年85歲的關婆婆為例,過年想食雞都只能食「過期冰鮮雞」,她更表示「慢啲都爭唔到!」
政府自2009年起撥款推行短期食物援助計劃,幫助基層家庭解決食物不足問題。不過,當中最能為受助者節省開支的食物銀行,對每個家庭的服務期每次只有8星期,社聯調查發現,近9成受訪用者擔心限期過後,家庭會陷入經濟困難。
獨居的關婆婆85歲,退休前以清潔工及賣舊報紙維生,收入微薄,即使她盡力工作至76歲,仍沒多少積蓄,現只靠每月2,565元的長者生活津貼度日。每月公屋租金、水電煤、交通費、生活用品開支,已佔去她大筆津貼,還要留錢看醫生治眼疾、骨刺、年老退化等,一日三餐變成唯一「可加可減」開支,不夠飽也無辦法。
有援助也要買過期食品
幸而近2年關婆婆經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參加短期食物援助計劃。從食物銀行服務中,她可定期得到米、油、麥皮、罐頭、洗潔精等基本食物及生活用品。省下來的金錢,她會於晨早8時去街市或超市,搜羅快要過期而減價的蔬果及其他食品。
剛過去的新年,她就預早買了一隻快過期的冰鮮雞,到年三十晚吃時,實際上已過期了。關婆婆慨嘆「唔一定有㗎,要快手。我想買棵紹菜過年都買唔到。」不過,若關婆婆失去食援,也許連過期冰鮮雞也未必吃得到。
禍不單行婦 2麵包替3餐
另一位居於翠屏邨的袁女士經歷兩次車禍,加上有糖尿病、高血壓,要定期到醫院覆診,涉心臟科、骨科、腦科等,日服20幾顆藥丸。身體問題,加上要照顧患肌肉萎縮症、也要定期覆診的丈夫,袁女士只能做散工,並靠夫婦二人的傷殘津貼、丈夫的生果金及長生津維生。
袁女士說到此不禁啜泣,她表示,因不想受人白眼,所以沒申請綜緩,但光是自己的醫療開支已每月2千元,每日三餐都成問題。袁女士坦言,以前試過一日只以2個麵包代替3餐,直到約3年前得到食物援助後,她才覺得「生活豐富咗好多」。
自資援助年花50至60萬
三餐溫飽得來不易,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的袁姑娘指,像關婆婆需要長期幫助的個案有很多,8星期的限期一到,服務處就只能自資繼續為他們提供食物。
她續指,即使一年內社工重覆為同一個案申請有政府資助的援助兩至三次,但仍有大部分時間「冇資助」。袁稱,光是服務處,每年需要為20至30個家庭負起食物援助開支,花費每年50至60萬元,政府不應該忽視這群長年需要食物援助的市民。
助省逾千食物開支
社聯於去年1月至6月期間,向短期食物援助計劃使用者進行「香港糧食保障探索研究」,共收回310份來自使用者的問卷,並深入訪問其中16人。研究發現,包括食物銀行、食物回收及熱食三項服務的短期食物援助計劃,平均每月為受助者節省768元;而單是食物銀行,平均每月更可為受助者節省1184元。
根據統計處最新數字顯示,2014/15年度開支最低組別,每月食品開支為3865元,即光是食物銀行已可為受助者省下每月3成多的食品開支。有5成受訪者認同參加計劃後,「一家吃多了東西」。另外,亦有近3成受訪者表示,省下來的金錢可用在子女教育,如補習。
近9成受助者 擔心限期後陷困境
調查亦發現,有88%正使用食物銀行的受訪者表示,擔心服務期限一過,家庭會陷入經濟困境。社聯(社會保障及就業)總主任黃和平批評,食物援助計劃中只有食物銀行是政府資助,政府為援助期設限8星期,卻沒有其他制度保障受助者能在限期內自行解決食物不足問題,是「不合理」。
他又補充,根據2014年香港匱乏研究,全港仍有約3萬6千人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滿足一日三餐,急需食物援助。黃促請政府取消食物銀行8星期的限期,並增加資源改善食物質素、及投放資源支持食物回收及熱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