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生破壞優品360 被判感化或社服令 上訴庭指過輕改判更生中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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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13日有網民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4名16歲至19歲的女生因破壞連鎖店「優品360」,被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4人今日(6日)被上訴庭改判入更生中心,法庭稍後會頒下判辭解釋理據。

被告陳佩塋(18歲)、曾梓嫣(18歲)、16歲少女和黃斯曼(19歲)報稱學生,她們同被控前年10月13日在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內,和一名身份不明者損毀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4人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16歲少女被判24個月年感化;其餘3人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每人各要賠償1134.5元。

律政司在覆核聆訊指,案情嚴重、有計劃,嚴重威脅公眾秩序,要求改判拘禁式刑罰,上訴庭考慮後,認為原審原則上出錯,決定撤銷原本的判刑。

案件編號:CAAR8/2021

律政司就反修例運動中的多宗案件,都曾申請刑期覆核,並有多人被改判拘禁式刑罰。(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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