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女認刑毀優品360免拘留 上訴庭認為太輕 還柙先取更生報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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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少女16至19歲少女,前年修例運動期間,與他人一起破壞被指為「藍店」的「優品360」,承認刑事毀壞罪後,被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並指4人涉與其他同黨分工合作,令店內客人驚慌而逃。上訴庭三名法官今(15日)聽取陳詞後,認為原審判刑明顯過輕,遂撤銷該判刑。法官先為4名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報告,把判刑押後至10月7日,期間4名被告需還柙看管。
原有判刑全被取消
四名被告:陳佩塋(18歲)、曾梓嫣(18歲)、16歲少女和黃斯曼(19歲),早前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她們前年10月13日,在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內,損毀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除16歲少女被判感化令24個月外,其他三名被告均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此外,4人亦須要賠償1134.5元予「優品360」。法官撤銷她們原本的判刑,並需還柙看管後,有多名女親友在庭外痛哭。
控方指被告與同黨有分工合作
律政司的代表今陳詞指,4名女被告和與案中其他同黨有分工合作,分別負責撐傘和掃跌貨架,當時店內的顧客驚慌而逃,強調案情嚴重,認為應判拘留式刑罰。
代表被告的律師回應稱,4名被告案發時年輕,受網上號召影響而犯案,案發至今的兩年間已沒有犯事。原審的判刑或有不足,但非明顯錯誤致上訴庭需作出干預。
案件編號:CAAR8/2021
控方就修例案件要求覆核刑期的主要案件,大部份都改判拘禁性刑罰。(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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