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為李國寶提取現金職員:不知現金最後如何處理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及瀆職案進入第九天聆訊,控方下午傳召四名東亞銀行總行職員, 其中兩職員稱憑記錄顯示他們曾處理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一張現金35萬元支票,另兩職員亦認同日處理曾太把35萬現金存入戶口的事宜,但他們均稱沒有見過曾太。
控方又傳召曾蔭權私人保安主任,高級督察張日東在庭上憶述一次護送曾蔭權夫婦從澳門外遊後返港的工作,張指該次曾回港時登上一艘頗大的遊艇,船上至少有20人,船高3層,長度則有30至40米。
案發時時在東亞銀行總行擔任銀行主任洪海燕供稱,她只能憑支票提款單及支票副本記錄,確認當日有處理過李國寶的現金支票,但已忘記詳情,她相信該張支票,由總行文員莊淑嫻從21樓拿下來,之後她核對日期、金額和簽名,便入倉庫取出35萬元現金,過程約需時20至25分鐘,可是對於該35萬元現金最後如何處理,是否交回莊,她已忘記了,只相信「這些錢有拿在手中」。
同樣地,莊淑嫻供稱她亦忘記當日情況,並稱她只按一般情況,會透過李國寶秘書的指示,處理銀行交易,並將支票由21樓送到地下大堂櫃位處理,之後將現金交回給李的秘書。
曾為曾太處理存款的職員均稱未見過曾太
負責處理曾太存款的另兩名東亞銀行職員作供時均稱,他們未見過曾太。其一名銀行主任田婉萌確認,她曾在曾太存款單上簽名,存款單上更顯示經理簽名確認豁免曾太存款的手續費,但負責「數錢」應是她的下屬黎尚文,這些客戶一般都會是銀行高級經理何耀強接待,並會帶客戶到房間辦理存錢手續,只是辦理手續時。何才會到櫃台。
已離開東亞銀行櫃台服務員黎尚文表示,他當日接獲上司指示,帶同數鈔機入房數錢,但他無親眼見到曾太,只是事後有人向他提及,他形容對此事有印象,因為很少客人需要存入大量存款;根據黎的經驗,將存款電腦記錄手續,至將存款放入銀行貨倉,大約需時10至15分鐘。
控方透露曾太曾把80萬元人民幣緊急存予東海集團
另外,主控官又在庭上提到,曾蔭權由2010年7月至11月,透過妻子的戶口,付款予東海集團(聯合)有限公司人民幣80萬元的資金流向,當中顯示曾太曾鮑笑薇收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現金,以及將涉案資金作定期五次,期間獲不足1000元人民幣利息。但在2010年11月5日曾太在定期戶口到期日之前,突取消定期指示,向銀行指示緊急滙款80萬元人民幣予東海集團(聯合)有限公司。
高級督察張日東今早供稱,他於2009年至2012年擔任曾蔭權私人保安主任的,主要職責是貼身保護曾特首。就曾蔭權在《政好星期天》節目上「自爆」的2次遊艇之旅,張只參與其中2012年2月那次澳門之旅的護衛工作,他憶述自己與曾蔭權在澳門會合,護送他乘船返港,遊艇最終停泊在坪洲,讓曾氏夫婦下船行山。
曾蔭權前保安主任稱曾見曾登上三層高頗大的遊艇
高級督察張日東今早供稱,他於2009年至2012年擔任曾蔭權私人保安主任的,主要職責是貼身保護曾特首。就曾蔭權在《政好星期天》節目上「自爆」的2次遊艇之旅,張只參與其中2012年2月那次澳門之旅的護衛工作,他憶述自己與曾蔭權在澳門會合,護送他乘船返港,遊艇最終停泊在坪洲,讓曾氏夫婦下船行山。
張日東表示按慣例,香港的警務人員只會護送特首到內地和澳門邊境,保安工作會移交給當地保安,直至特首過境返港才與香港警方會合,若特首到海外遠遊,而當地保安無法配合,則香港警方會隨行。因此,特首即使不在香港,亦有24小時的貼身保護。張稱在保護特首的工作中,無印象與東海集團股東黃楚標見過面。
被問到2011年11月5日曾蔭權的行程,當日負責護送任務的張日東約於下午6時陪同曾氏夫婦到達皇崗邊境,但他不肯定曾蔭權是否為了參加江門晚宴才到內地,他亦記不起曾蔭權於11月7日由澳門返港,稱手上沒有記錄,但理應特首過關回港時,當日負責保安的同事會知道。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