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何周禮作供 爆曾蔭權計劃搬大量「雞肋」到深圳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及瀆職案,繼續於高院聆訊,關鍵證人、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憶述,2011年2月18日到禮賓府,首次和被告曾蔭權、曾太,出席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裝修設計會議時,何最深印象是被告有很多雜物,要他將被告40多年公務上接收的紀念品,由禮賓府移到深圳,何形容是「雞肋」,是一些普通和可棄的、移不移走都可以的雜物,並須特別把兩套房改成存放該批「雞肋」的儲物房,他又指曾太對設計沒有太多異議,只是作了一些建議,包括更換智能馬桶。
何又指曾太曾帶曾蔭權的風水師到工地視察,並有要求改動,又指傢俬送達後會再帶風水師來,惟傳媒揭破事件後,東海集團突然暫緩工程。
何指曾氏夫婦才是物業的最終用家
何周禮供稱,雖然他於2011年2月和深圳東海集團,就東海花園35至36樓天台定下裝修合約,該35萬元設計費亦由深圳東海集團支付,但何形容被告曾蔭權及其妻才是單位的「end user」(最終用家);在簽署合約後一日,他和他的太太、副設計總監,於2011年2月18日在禮賓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上有曾蔭權和曾太曾鮑笑薇稱他們有大量雜物,要由禮賓府移到深圳,所以他將35樓兩間客套房改裝成儲物房。
何周禮指曾選用物料不算豪華
何稱當時曾蔭權帶他看這些雜物,何形容:「主要都是曾生儲存40年公務上的雜物,由禮賓府移走,雜物包括他出任公職時這些紀念品,都是一些很普通、可棄罝雜物,很雞肋,可移或不移走的物品。」另外何又指只要要求是要他「度身訂做」,便不算是「基本裝修」,但形容「若果在物料選用來說,所選材料不算是奢華、豪華」。
之後何周禮和曾太召開另外13次會議,分別在何的辦公室、深圳實地視察,直至第四次開會,東海集團才派出一名姓張的項目管理人士出席會議,對曾太的設計意向沒有異議,只是其後更改物料。
特別設計可移動枱供曾太寫字畫
被問及曾太是否滿意其設計圖,何周禮又形容,「曾太是一個內向的人, 不會expressive(表達)很不開心, 或很開心」。但原則上同意設計方向,只是修改其後細節。另在設計圖上顯示,在36樓天台設置的書法室,有一張可移動的枱,何周禮透露,這張枱是設計予曾太,因為曾太會寫字畫,當一邊寫字畫時,字畫會一邊向前移。
曾太要求改用智能馬桶
何周禮稱曾太會就單位設計提出意見,而何每次都會聽從她的提議作出改動,包括拆除天台的游泳池以擴大花園範圍、改用智能馬桶、更改衣帽房門的方向等,廚房和廁所的陳設皆由曾太確認。設計過程中,東海集團的項目管理人員曾出席幾次會議,而工程範圍等資料亦要交給東海集團,但對方除了一些細微的技術問題,沒有表達過異議,何周禮對設計和建材原則上有最終決定權。
何周禮稱單位的裝修工程經過招標,由深圳晶宮設計裝飾有限公司接辦,但他並不知道由誰支付裝修費給承建商,但據他所知該承建商與任何他認識的人皆無關係。
風水師視察後曾要求改動部份工程
何周禮下午繼續作供指,2011年11月30日及2012年1月18日分別和曾太、深圳東海集團代表,到工地視察,其中2012年1月18日這次曾太更同曾蔭權的風水師到工地,更作出改動,包括將樓梯玻璃河頂加裝木板或不锈鋼的扶手、36及37樓的外框全改為墨綠色,36樓的紅酒儲存室的天花頂改鋅鋼結構。
根據會議記錄,東海集團會安排物料更換,何周禮負責監察這些物料的質料,預料2月6日送傢俬到單位,3月中完成,而被告太太會在3月初再帶風水師視察,可能會再作設計微調。
傳媒揭露後工程暫緩
但2012年2月23日有10份報紙報道,被告租用深圳物業,主控官邀請何周禮觀看報紙圖片,何相信,傳媒於2011年年尾拍攝有關照片,不過自傳媒揭發事宜,東海集團通知他暫緩工程,他坦言:「當時我的感覺係有點奇怪。」不過他最擔心工程會否完工,因為該工程項目差不多「埋尾」,大約在2012年4、5月期間,當時被告向公眾宣布退租後,東海集團再通知何履工,並於同年6月完成項目。
何周禮稱授勳時仍為曾任裝修工程
何周禮庭上憶述,2011年6月中禮賓處突然來電通知他即將受勳,他第一次聽到這個消息,當場答應接受勳章。雖然何該段期間經常與曾太開會討論大宅設計,但二人從未談及授勳一事。在2011年10月29日的授勳典禮上,曾蔭權親自為何戴上勳章,曾氏夫婦更與他在禮賓府合照。何自稱沒有主動向其他人透露自己正為特首夫婦進行工程:「記憶中,我冇刻意去講」,稱住宅的設計涉及客戶私隱,所以不會隨便講。
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盤問何周禮,作為設計師是否很靠朋友推薦及介紹生意?何回應說:「呢一行要用心設計,得到公認,否則幾多referral(轉介)都冇用。」他承認劉秀成教授是他最初的支持者之一,後來他與鄭經翰成了朋友,亦教曉他很多事,並帶他去另一個能交遊廣闊的層面。
東海花園單位原是clubhouse
至於何周禮於2005年獲選10大傑出青年,是得劉秀成、霍震霆和周梁淑怡三人的推薦,何周禮因參與文化推廣活動與霍相識,而周梁淑怡則與他同任香港設計中心的董事。
何周禮確認2011年之前從未為曾蔭權做任何工程,僅在官方場合見過曾。而2012年2月12日,何首次到深圳東海花園視察環境,當時泳池和水晶燈仍在,並承認當時該層是clubhouse;辯方律師即追問,是否需要裝修,否則不適合住客入住?何回答:「絕對需要」。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