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遊行申請人鍾健平提堂 保釋被拒 案將轉區院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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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元朗」遊行申請人鍾健平涉於前年7月尾發起遊行,以抗議元朗站白衣人襲擊。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但當日仍有大批市民上街,鍾其後被警方以涉嫌觸犯「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拘捕,並於同年8月29日「踢保」。鍾事隔兩年再被捕,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4日)在粉嶺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以待等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並拒絕鍾的保釋申請。

被告鍾健平(41歲,公關人員),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指他於2019年7月26日與2019年7月2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組織一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a)屬未經批准集結;並於同年7月27日,在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編號:FLCC11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