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審訊|歷史系教授作供 指「光時」有奪回香港政權之意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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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審訊、男子唐英傑涉騎電單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一案今(2日)續審,控方傳召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專家證人,協助法庭理解「光時」的意思。他認為,口號有從當政者手上奪回香港政權之意思。使用該口號的人,認為香港並非屬於中國,要採取手段,造成政權改變。此外,劉亦指梁天琦為口號始創者,引用梁在參選時的發言,當中提及香港住民是生於香港的一個族群,不屬於中華民族的一個部分,認為此說法是鼓吹香港獨立。

劉智鵬指,「光復香港」的英文翻譯為「Liberate Hong Kong」。而在漢語裏,「光復」不限於「liberate」,也包「restore、recover、revive」等意思,而他認為,「restore」和「recover」比較接近「光復」在漢字的意思。

指「光復香港」意指 香港政府是一個敵人所控制的政府

從歷史角度而言,「光復」二字指取回、恢復失去的國土、政權或城市。而該二字的意思,從三國至現代,都未有改變,都是要取回或恢復落入敵入或外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

若「光復」和「香港」一併使用,意思為香港等於被一個敵人或外族所佔據,因此「光復香港」是指該口號提出時,香港政府是一個敵人所控制的政府。而根據語意,「敵人」是指國家政權,也是中國。

劉進一步解釋,從歷史語境的角度,光復某一事物,是表示從一個正統的政權出發。因此,「光復香港」就是把說此口號的人放在正統位置,然後斷定其面對的政府非正統、不合法,必定是個敵人或外族控制。而把「香港」放入這個詞組,是指香港是被敵人控制,中國是非法擁有這個城市。說此口號的人認為,香港並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控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李慧娜攝)

認為此出「時代革命」口號的人 要採取手段,造成政權或社會制度的改變

至於「時代革命」,他指其意思為不接受該時期的政權或社會制度,認為政權或社會制度屬不合法,需要推翻和改變。

劉指,「革命」不一定指政治方面,如工業或科學革命,但在政治方面是慣常用語。他解釋,由商周至晚清所用的「革命」,意思上未有太大分別,都是指「推翻政權,取而代之」。他續指,在20世紀的中國,「革命」一詞雖受西方影響,但在中國應用方面,都是指政治方面,如「辛亥革命」及「文化大革命」

而「時代革命」則指,提出此口號的人採取手段,造成政權或社會制度的改變,從而造成時代的改變。當一併使用,則是指採用手段去改變當時香港的政權,從當政者手上奪回香港政權。

指梁天琦是「光時」始創者 並引用梁參選的小冊子和發言

此外,劉智鵬亦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始創者為梁天琦。劉考慮梁於2016年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小冊子,指梁當時的政治宣言,顯示他非常不能接受香港當時的政權,尤其是其背後的中央政府政權。在小冊子中,亦提出香港是可以自已獨立存在,遠離中共的影響。

而小冊子中,亦提及要喚醒更多香港人,抵抗中共赤化。它亦提出,香港自治歷史長久,惟香港的自治身份於97年後遭中共摧毀。劉認為,小冊子中鼓吹改變香港政局,並呼籲群眾以武力挑戰當時政權。

庭上亦播放梁天琦參選時造勢大會,劉指從其發言顯示,梁認同香港民族論 ,香港住民是生於香港的一個族群,而香港住民不屬於中華民族的一個部分,也不是中央管治之下的一個地方。劉同意,此是鼓吹香港獨立。

被告唐英傑,24歲,現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