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教師示威舉手勢叫口號 官指會推高現場人士情緒 判囚3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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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教師去年5月一次示威活動中,於銅鑼灣高舉「五一」手勢及大叫「五大訴求」及「光復香港」等口號被捕,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今(7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案發時有人集結及縱火,被告高叫口號會推高現場人士的情緒,可引致不可收拾的後果,判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郭偉文(50歲)承認於去年5月27日,在軒尼詩道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衝出馬路叫口號

案情指,當天有群眾在軒尼詩道聚集,反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該集會未有獲得批准,警方在崇光百貨外設下防線,被告在下午2時許於怡和街出馬路,阻塞交通,並舉起右手五指和左手食指,高叫「五大訴求」和「光復香港」口號,期間有人和應「缺一不可」。警方曾作出勸告但被告拒絕離開,最終被捕。

被告求情時透露,他曾在本地的大專,及內地的大學教批判思考及哲學等課,個人傾向理想主義,他想為社會不公義發聲而犯下本案。

官指本案可見情緒失控十分可怕

羅官判刑時指,被告有50年人生經驗,並曾受過高等教育,一生奉公守法,惟受情緒影響沖昏頭腦,從而犯下本案,可見情緒失控十分可怕。故不能忽略對公眾安全的嚴重性,須判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ESCC 24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