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退休老師為11歲補習女生按穴位變摸胸 求情稱:控制不到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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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2010年非禮補習16歲女學生而入獄兩個月的退休教師,於事隔6年後,再次因「控制不到自己」,而對年僅11歲的補習女學生施以祿山之爪,多次撫摸女童胸部,女童最後衝出房間向女傭求救及報警。退休教師警誡下稱,女童表示肚痛,而他收聽收音機節目,聞說可按穴位止痛,惟一時「控制不到」而犯案。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判刑,以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期間須還押。
被告黃鐘康,洋名為Joseph ,66歲,報稱補習老師。他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今年11月16日在將軍澳一單位非禮11歲女童X。
辯方求情指,被告至今單身,與兄妹同住,退休前為教師,學歷至大學,因「控制不到自己」而犯案,現感非常後悔。除了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外,辯方亦呈上由家人及3位學生家長撰寫的求情信。
被告聲稱聽收音機知可按穴位止痛
案情指,被告為受害11歲女童的數學補習老師,被告已為事主補習2年,案發時被告在女童家補習,期間被告隔衫摸女童胸部5至6次、伸入衣服摸胸7至8次,被告欲再伸手入女童褲摸她時,女童便衝出房間,向女傭求救,並由母親報警。被告警誡下稱,女童表示肚痛,而他曾收聽收音機節目,聞說可按穴位止痛,故為她按穴,但一時「控制不到」而犯案。
根據資料,被告黃鐘康,早年於師範學院接受教育,之後赴加拿大進修,返港後曾於瑪利諾工業中學任教,2003年提早退休時乃學位教師,月薪達4萬5千元,並有服務天主教團體。
六年前為16歲女生按撫摸胸被判監2月
被告曾於2010年4月17日,在當時為16歲女生她補習時,情不自禁地為對方按摩,並向她攬腰摸胸,又問她:「對我係咪特別有feel(感覺)?」女生感受辱後報警。被告當時在粉嶺法院認非禮罪,裁判官嚴斥他佔人便宜及舉動匪夷所思,判他入獄兩個月。
案件編號:KTCC54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