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擬借「共住空間」包裝豪華劏房 王坤憂蔓延至居屋劏盤化
劏盤成為物業市場新常態,惟當劏盤也要每呎價格達逾一萬元時,有財團卻擬引入「共住空間」概念,把樓盤包裝豪華劏房出租。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時下劏盤是本地房屋的返祖現象,擔心日後蔓延至資助房屋,令居屋劏房化。有業界人士重申,共住空間物業的營業模式類近酒店,需視乎地契規定,最終或只租不賣。
時下年輕人面對「住得細,住得貴」的居住問題,惟就連劏盤都要上萬元一呎時,有財團已蠢蠢欲動,擬引入「共住空間」,打造豪華劏房供出租,主攻年輕人市場。所謂的共住空間,即租戶只享有獨立的寢室及浴室,但廚房以至客廳等,都是多戶共用。
呎租或比同區私樓高
此外,這類物業採會員制,租戶需另繳會費,包括所有雜費、稅項及清潔費在內以享用設備,而設備保養、物業管理則由大業主負責。第一太平戴維斯資深董事兼住宅租賃部主管王麗文(Edina)指,此類單位的呎租水平,有可能比同區的私樓開放式單位還要貴,但因為單位面積細,故租金支出可能較與朋友夾租一大單位便宜。
共用廚房易起磨擦
不僅如此,若多戶共用一個廚房,更可能引申出其他問題。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現屆政府無法實現長遠房屋策略的單位供應目標之餘,市場出現大量如劏房般的新盤。「好大諷刺,係房屋政策嘅返祖現象,擔心共用設施,會令居民出現好多磨擦,可能會打官司。」由於租客的生活習慣有所不同,或會因細節而引起矛盾。
王坤又指,現時住屋愈劏愈細,將來共用廁所也有機會出現,更憂慮劏房模式現象,會蔓延至資助出售房屋。他批評,近年居屋不少單位已不足500呎,相比以前「縮水」,「起居屋要考慮市民負擔能力,我擔心居屋日後都變100至200呎。」
此外,Edina強調,此類引入共住空間概念的項目,只供出租,不會放售,因拆售屬違法。事實上,物業能否拆售,需視乎該物業的地契條款、其指明的物業用途及是否容許分拆業權等,若然物業屬商業或酒店用途,則不可作其他用途包括私人住宅等。若只供出租,律師黃國桐則指,若業主在租約上清楚訂明租戶使用空間的範圍,便應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