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歷史建築盧吉道27號大宅外官地遭僭建磚牆 地政令月底前清拆
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的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業主早前向地政總署申請以短期租約,租用大宅旁的政府土地,擬作通道及花園。不過涉事位置疑現偷步僭建,大宅外通道日前被發現,遭加建一幅磚牆。地政總署證實,有人涉於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牆上,擅自加建白色磚牆,佔用人須於3月31日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
「香港隅地」Facebook專頁日前稱,於盧吉道27號大宅外通道的石牆上,發現有人加建白色磚牆。而大宅業主近日正申請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位於大宅旁的政府土地,佔地約808平方米、即約8,700平方呎的官地,打算作通道及花園用途。加建磚牆位置,就位於有關官地上,租約諮詢期剛於周日屆滿。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曾派員於3月23日到連接盧吉道27號私人地段外的通道視察,發現有人於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牆上,加建白色磚牆。該署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上述白色磚牆張貼通知,要求佔用人3月31日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否則地政處會採取進一步土地管制行動。至於有關地皮的短期租約申請,地政處稱,正按既定程序處理。
團體批評變本加厲
關注團體「美麗香港聯盟」項目經理陳嘉文指,曾於去年到過盧吉道27號大宅,當時遭僭建磚牆的位置,尚未有磚牆。她指,由於通道可俯瞰維港景色,不少市民會到訪觀景,批評加建磚牆的做法,阻礙市民觀賞風景。
她又指,過往大宅業主曾擅自斬樹,又曾經自行於官地上設路牌不讓公眾進入,認為加建磚牆做法「變本加厲」,促請政府認真審視,應否批准短期租約的申請。
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的盧吉道27號大宅,屋宇署於本年1月批准業主於大宅旁,增建一座住宅建築物。業主近日擬再申請以短期租約,租用位於大宅旁的政府土地,佔地約808平方米、即約8,700平方呎的官地,打算作通道及花園用途。相關租約擬先定一年,其後再按季續租。翻查港府的地理資訊地圖,該處屬綠化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