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歷史建築盧吉道27號擬租官地作花園 團體批缺資訊難監察保育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的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繼早前擬改建酒店惹民間反對而煞停後,屋宇署於今年1月批准大宅擴建,容許業主於大宅旁加建一座住宅。業主近日被揭擬再申請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位於大宅旁的政府土地,擬作通道和花園用途。據了解擬先定一年租約,其後按季續租。
有關注團體指,地政總署未有交代短租地申請與大宅擴建是否有關,亦拒絕透露發展的詳情。他們質疑申請範圍涉及官地,加上位於一級歷史建築旁,有關部門的資訊透明度應更高,否則民間難以監察。項目的諮詢期將到明日(21日)結束。
地政總署回覆指,收到盧吉道27號的業主短期租約相關申請,正按既定程序處理。屋宇署指,擬議的擴建工程不涉及有關的一級歷史建築,並於完工後開放圖則供公眾查閱。

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的盧吉道27號大宅。(資料圖片)

租約擬先定一年

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的盧吉道27號大宅,屋宇署於本年1月批准業主於大宅旁,增建一座住宅建築物。業主近日擬再申請以短期租約,租用位於大宅旁的政府土地,佔地約808平方米、即約8,700平方呎的官地,打算作通道及花園用途。相關租約擬先定一年,其後再按季續租。翻查港府的地理資訊地圖,該處屬綠化帶。

+1

團體批影響建築物整體性

關注團體「美麗香港聯盟」項目經理陳嘉文指,本月初獲地政總署就短租約用地諮詢,團體曾就此向相關部門查詢,但地政總署未有透露發展詳情,亦無交代該申請,是否與盧吉道27號早前擴建計劃有關。

她質疑申請涉及官地,加上毗鄰一級歷史建築的盧吉道27號大宅,公眾有必要知道更多資訊,否則將難以監察建築物保育情況,「點樣去判斷反唔反對?」她又指,早前屋宇署批准擴建計劃前,亦未有諮詢,僅靠街坊發現,並由團體向部門查詢。她認為政府對於涉及歷史建築的改動,應更具透明度。

陳嘉文續說,有關部門稱擴建計劃無影響大宅,但已影響歷史建築的整體性。她擔心擴建帶來額外人口,會影響排污、交通等。有關項目的諮詢期,將於明日(21日)結束。

擬申請短租作通道及花園用地範圍(紅色標示範圍)

曾有一級歷史建築大宅成功換地

盧吉道27號大宅於1916年落成,至今有約105年歷史。於2013年被業主申請改劃為酒店,其後惹起民間反對,最終於同年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業主最終於2016年煞停改劃方案,並主動提出升格為一級歷史建築,獲古諮會通過。

根據現時政策,對於私人擁有的評級歷史建築,業主仍有發展權。不過,過往有業主曾就一級歷史建築成功申請換地,由長實持有的半山甘道23號大宅,為一級歷史建築,於2018年獲政府通過進行非原址換地,以保育該幢歷史建築作活化再用,最終獲批另一幅於甘道約1,100平方米、綠化地帶的土地。

山頂甘道23號的大宅「Carrick」,獲政府批准非原址換地。(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回覆指,收到盧吉道27號的業主申請,以短期租約形式承租毗鄰的政府土地,包括現時連接盧吉道與該地段的通道,以作為通道及附屬花園用途。署方正按既定程序處理。

屋宇署回覆查詢,指盧吉道27號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曾於2020年根據《建築物條例》多次向屋宇署呈交審批建築圖則的申請,擬議的建築工程並不涉及有關的一級歷史建築。屋宇署已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規定審批,並把建築圖則轉介予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徵詢意見,包括古物古蹟辦事處、土力工程處、渠務署、規劃署、運輸署、路政署等。

完工後才開放圖則供公眾查閱

經諮詢有關部門,屋宇署認為該建築圖則符合《建築物條例》規定,並於2021年1月批准有關建築工程的圖則。於徵詢意見過程中,古蹟辦亦透過本署要求有關業主採取合適措施,確保有關的歷史建築不受工程影響。

屋宇署指,認可人士按條例規定呈交建築圖則申請批准時,屋宇署是有保密責任。按相關作業備考公布的既定機制,除非得到呈交建築圖則申請批准的有關人士的同意,有關建築圖則只會在建築工程完工後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