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前助教涉非禮女下屬 事主稱遭掃大腿及胸 被告稱因視她兄弟

女足前助教涉非禮女下屬 事主稱遭掃大腿及胸 被告稱因視她兄弟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被指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後再被控非禮另一女子。他否認控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作供指,涉案時為被告的下屬。被告曾先後在其座駕和辦公室內,分別掃她的大腿和摸胸。事主其後把事件告知一名男同事,同事建議她告知被告,指此事令她感不適。事主接納其建議並致電被告,被告回覆稱因視她是「兄弟」,才會做出該些行為,答應不會再這樣做。

被告黃子偉,42歲,報稱足球教練。他被控於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某車內非禮女子Y;另被控於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之間,但確實日期不詳,在九龍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某室非禮一名女子Y。Y於案發時,約20多歲。庭上透露,被告曾被控非禮另一女子X,該案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子偉否認非禮女下屬Y。(朱棨新攝)
被告黃子偉否認非禮女下屬Y。(朱棨新攝)

辯方曾反對讓事主Y用視象作供

案件今開審前,辯方先提出要求裁判官余俊翔再考慮,Y以視像系統作供一事。辯方認為,控方引用相關條例申請時,法庭應考慮涉案證人是否屬易受傷害的證人,而另一裁判官曾慶東接納控方的說法,認為法庭不需考慮此事,並批准Y以視像系統作供。余官質疑他有何權限處理另一裁判官的裁定,辯方則認為曾官非余官的上級法官,余官有此權限,並希望就此事作進一步陳詞,以闡述其理據。控方卻稱不知辯方有何法理基礎,余官終拒絕辯方申請。

Y在被告公司任兼職

Y其後透過視像系統出供,她於2017年左右認識被告,當時被告為一隊女子足球隊的助理教練,Y是該隊的球員,她會稱呼被告為「黃Sir」。及後她開始在被告經營的公司做兼職,工作包括處理公司訂單、印製球衣號碼等。

上被告車遭掃大腿

她續指,因自己於涉案時申請公屋單位,需要被告替她填寫薪金證明書,兩人約在2021年1月7日,她與被告在太和站附近的避車處,登上被告的七人車,她當時身穿短褲並坐在副駕位置。被告把已填好的證明書交給Y,她準備下車之際,被告以左手拍Y的右大腿兩下,繼而上下掃其大腿。Y即把腳縮開並下車。

被告指尖隔衣觸及Y胸部位置

Y於同年5至6月某日在辦公室坐在桌前用電腦。被告走到Y身後和她閒談。期間被告雙手按著Y的膊頭。被告的右手繼而垂下,指尖隔衣觸及Y的上胸位置。Y說:「(當時)好驚,唔知點解掂我果嗰部位,唔知點處理。」Y隨即把膊頭向前傾,令被告不能把觸及其胸部。惟被告的手仍按著Y的膊頭,Y遂把椅子向後移,被告亦離開。

男同事建議Y向被告表達不滿

她於同年6月18日,把事件告知公司內一名資深的男同事,男同事建議Y聯絡被告,指此事令她感不適。Y接納其建議,同日致電被告,被告稱因視Y是「兄弟」,並表示:「唔好意思。」又答應不會再做出該此行為。

案件編號:WKCC2388/2024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