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足前助教黃子偉再被控非禮認為不公 求司法覆核被駁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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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足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涉3度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其後再被控非禮另一名女子,向裁判官曾慶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遭裁判官拒絕。他認為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裁判官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17日)頒判辭,指黃可以其他替代方式上訴,司法覆核在本案中並非合適的處理方法,因此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申請人黃子偉,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

黃被指涉非禮事主X及Y被調查
黃在入稟狀指,他涉非禮女子X和Y被警方調查,其後被控非禮X,在審訊後被裁定脫罪。他之後被控非禮Y,並於去年就他再被控一事申請司法覆核。法官當時指黃申請過早,拒批司法覆核許可。黃繼而向裁判官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被駁回。
指控方擬重用黃在X案的招認口供
黃質疑,裁判官未有充分考慮辯方理據,即Y的審訊屬二次審訊,對黃不公平,律政司亦拒絕披露部份文件。黃質疑X和Y涉串謀誣衊他非禮,控方擬重用黃就X一案在錄影會面的招認,屬於重審X的案件。黃認為他無法獲得公平審訊,因而提出是次司法覆核。
法官認為可有其他替代衣式上訴
法官高浩文今頒判辭指,根據《裁判官條例》,被告可就裁判官的定罪裁決或頒令,作出上訴。法官稱黃可用其他替代方式上訴,司法覆核在本案中並非合適的處理方法,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黃被指非禮Y的案件,已排期於本年3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案件編號:HCAL 34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