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女子手球港隊教練及兩隊員 涉騙體院2.8萬元訓練津貼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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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一名教練、一名隊員及一名前隊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偽造隊員訓練出席紀錄,致使體院發放政府訓練津貼共2.8萬元。3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三(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葉仕仁(後左)於案發時是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主教練。(資料圖片)

被告為葉仕仁(34歲),女子手球代表隊主教練;黃穎彤(26歲)及許穎珩(22歲),分別為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及前隊員。葉仕仁被控3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黃穎彤及許穎珩則各被控其中一項罪名。

涉嫌串謀提供虛假訓練資料

廉署調查一宗貪污投訴時,揭發於2019年4月至9月期間發生的涉嫌罪行。

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1月推出由體院管理的「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劃」,以提升香港不同隊際運動項目的成績。由指定體育總會所推薦的運動員,可根據該計劃每月獲發4,000元津貼,但有關運動員必須在規定訓練中,出席率至少達80%。負責管理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中國香港手球總會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個指定體育總會。

葉仕仁於案發時是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主教練,黃穎彤及許穎珩同為該隊隊員,兩人均獲手球總會推薦領取上述計劃的津貼。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一名教練、一名隊員及一名前隊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資料圖片)

其中兩項控罪指葉仕仁與黃穎彤或許穎珩一同串謀欺詐體院,不誠實地遞交黃穎彤某2個月或許穎珩某4個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從而誘使體院根據上述計劃,向黃穎彤或許穎珩發放每月4,000元的資助。

餘下一項控罪指葉仕仁與另一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串謀欺詐體院,不誠實地遞交該隊員某一個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從而誘使體院根據上述計劃,向該隊員發放每月4,000元的資助。

廉署調查發現許穎珩申請的訓練津貼涉款1.6萬元,而黃穎彤及上述該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則分別獲發8,000元及4,000元的訓練津貼。

民政事務局、體院及手球總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