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年結|去年1924宗貪污投訴 已處理12宗反修例個案9宗涉警員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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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監察廉政公署工作的四個獨立諮詢委員會今日(1日)匯報2020年工作概況。廉署去年接獲1,924宗貪污投訴(不包括選舉投訴),較2019年2,297宗減少16%,當中有629宗投訴與政府部門有關,最多投訴與警務處有關佔約28%有173宗。
廉署去年檢控人數較前年增加14%有153人,其中5人為政府人員。廉署針對反修例事件成立的特別調查組,正處理12宗個案,其中9宗涉及警務人員。

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鄧國斌指出,去年接獲1,924宗貪污投訴,較前年下跌16%,鄧國斌認為本港貪污情況可控,投訴下跌與去年新冠肺炎期間經濟活動減少,以及市民普遍專注於其他政治、社會和經濟議題有關。

投訴政府部門警隊佔最多

去年針對政府部門投訴有629宗,較前年647減少3%,當中警務處佔最多,有173宗,較前年下跌5%,包括涉嫌受賄處理刑事案、虛假值勤紀錄、包庇等,其次是食環署,有96宗減少4%,房屋署就有37宗上升12%。

至於公營機構就有161宗投訴,較前年減少5%,接獲最多投訴為醫管局有34宗下跌19%,區議會有26宗增加44%,港鐵公司有13宗減少28%;私營機構投訴有1,134宗,依次為樓宇管理、建造業及金融和保險,分別為456宗、109宗及100宗,三者均錄得跌幅。

檢控人數增14%有153人

廉署去年檢控153人(不包括選舉投訴),較前年增加14%,定罪率維持87%,有28人因干犯輕微罪行受警誡,上升40%;有5名政府人員遭檢控,海關、教育局、康文署各有1人,其餘2人為警務處,經委員會轉介相關部門考慮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人員上升18%,有107人。

廉署在2019年就反修例事件成立特別調查組,以處理涉及公務員的懷疑貪污個案,委員會透露,截至去年12月底,正處理了12宗與社會事件及公務員有關個案,當中9宗涉及警隊,至於「7.21元朗事件」,委員會拒絕評論調查進度,強調十分重視事件,會依法嚴肅跟進。

關注境外投票建議 廉署無執法權

就選舉投訴,廉署去年接獲850宗與區議會選舉有關投訴,超過96%屬可追查投訴,另有18宗涉及立法會選舉,17宗屬可追查。去年1人因未有提交選舉申報書檢控及定罪,2人涉輕微罪行接受警誡,17人遭警告。

對於有指政府研究容許內地投票立法會選舉,委員會認為境外選舉需要有明確監察及制度,對此表示關注,由於廉署並沒有境外執法權,如涉及違法事件,會向當地部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