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界批競爭法無助規管油價 倡改油站批地機制營運成本價低者得

撰文:周潔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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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五大油公司被指合謀定價問題一直為人詬病,正值競爭條例將近實施一周年,有政黨早前訪問了逾1300名駕駛者,結果發現,逾六成四受訪者認為本港油價未有充分反映國際油價跌幅;油價持續高企,近四成五人認為歸咎於政府監管不力。
自由黨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與運輸界代表批評,競委會工作進展未如理想,建議政府改變油站用地批地機制,由過往價高者得,改為以油公司營運成本為主價高者得;新機制雖或令政府稅收減少,但可促進油市場競爭,運輸界與市民亦受惠。

易志明(中)表示,現時油站用地招標方式為價高者得,對油價未有任何規管,以致出現油價減幅偏少且難以監管。(周潔媚攝)

自由黨於上月14日至30日進行車用燃油零售價格問卷調查,訪問了1325名駕駛者。結果顯示,逾六成四受訪者認同,自2011年起國際油價累計跌幅逾七成,本港油價沒有充分反映跌幅。受訪者認為導致油價高企原因首三位,分別是政府監管不力,佔近四成五;第二及第三位是市場競爭不足,佔約兩成,以及收取雙重稅項,佔近一成五。

調查又發現,逾九成人贊同政府要求油公司公開油品資料如庫存和銷售速度,以提升油公司訂定油價加減日期的透明度。另外,近九成人分別認為競委會應主動調查油公司是否涉合謀定價,以及政府應透過改革油市場以增加定價透明度和確保油價能充分反映國際油價跌幅。

建議改油站用地批地機制

易志明指出,現時油站用地招標方式為價高者得,對油價未有任何規管,以致出現油價減幅偏少且難以監管。他認為,政府在批出油站用地時應參考的士專用氣站的石油氣上限價格定價模式,引入公式定價。具體做法是將國際油價、油公司營運成本及利潤、汽油稅、各油站土地成本包含於公式之內,投標者以其中營運成本及利潤價低者得,如此做法能鼓勵競爭,讓國際油價升跌直接反映在本港零售價上。

易志明指過去曾向環境局提出上述建議,但局方卻指市場已有足夠競爭,惟市場油價仍然高度一致,足見並無有效競爭。他認為新機制雖或削政府租地稅收,但可惠及運輸界及一眾駕駛者,望政府能加以考慮,打破現時油市場的困局。

自由黨青年團主席符傳富表示,參考統計處提交立法會與消委會的油價數據,根據該黨建議定價公式,2016年9月的汽油價格約為每公升11.6元,柴油則為5.19元,較同時期扣除折扣後的價格分別約節省1.77元及3.77元。

有調查顯示,近九成人認為競委會應主動調查油公司是否涉合謀定價。(資料圖片)

競委會跟進一年無進展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批評,由運輸業界代表組成的大聯盟去年於競爭條例生效當日(即2015年12月14日),曾向競委會就本港油商涉嫌合謀定價違反競爭守則作出投訴,及後亦兩度去信跟進,惟會方僅指正進行研究,未正面回應會否作出調查。他指出,油公司慣常向大型車隊提供較大額的折扣優惠,對小型車隊不公平,但在新定價公式下,貨櫃車司機每月可減油費7000至10000元,對小型車隊經營有很大幫助,政府應根治油市場問題。

競委會發言人回覆指,正就車用燃油市場進行研究,但由於擴大了研究範圍,故需收集更多資料及數據以進行分析,完成研究後將儘快公布結果。環保署則指,對任何促進市場競爭及提高產品價格透明度的建議持開放態度,會考慮是否可行;競委會已就本地油市場展開研究,署方將與之保持聯繫及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