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家用石油氣同價 環境局認供應商調整近 學者:競爭法有盲點

撰文:甄挺良 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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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石油氣市場由3間油公司瓜分,《香港01》收集港九新界多個屋苑家用石油氣單,發現不論公屋、居屋及私人屋苑,不同供應商之間的定價竟然一模一樣。經濟及法律學者均認為制度反映競爭條例有「盲點」,較車用燃油市場更值得競委會關注。

港九各區屋苑、不同供應商之間的石油氣定價完全一致。(香港01製圖)

現時本港家用石油氣的定價,由蜆殼每3個月調整一次,其餘兩家供應商中石化及埃克森美孚則相應跟隨。氣價根據國際石油氣價格來預測,3個月內有升有跌,但即使油公司預測錯誤,定價低收,亦會在下次調整中追收。

環境局一直對此制度直認不諱,明言「因此他們的價格調整非常相近」。記者翻查自2010年各公司的氣價變動,比對今年首季的各區氣價單據,發現各公司定價走勢的確長期一致。

石油氣對46萬戶市民不可或缺,大埔富善邨珠姐一家兩口,即使如何「省口氣」,每月石油氣開支仍需約200多元:「石油氣很貴!由於煮飯用得多,我們盡量不開火,一個月可能只煮兩、三頓飯,煲湯就更加不會,洗澡一定會限在5分鐘內完成。為了省錢,我特地買了電壺煲水,用電一定便宜過石油氣。」

珠姐說石油氣昂貴,每個月可能只煮兩、三頓飯。(吳鍾坤攝)

經濟學者:石油氣較車用燃油更值競委會關注

定價一致,是否有合謀定價之嫌?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成員、經濟學者徐家健解釋,蜆殼主動公布價格,競爭者相應跟隨屬「默契合謀」(tacit collusion),不過要證明合謀定價門欖更高。他續指,個別住戶無從選擇石油氣供應商,指「石油氣市場相比車用燃油更值得競委會留意」。

身兼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成員、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郭曉暉表示,「默契合謀」在市場缺競爭下並非罕見,但難以規管,可謂競爭法「盲點」。他解釋,競爭條例須有確鑿證據方能提出檢控,而透過公開資訊,有默契地跟隨競爭者價格,則不受限制。郭曉暉亦補充,2002年一宗美國案例中,有法官認為「默契合謀」在概念上已屬「契約」,應受監管。

城市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認為,石油氣定價現象顯示市場極有可能由個別供應商壟斷,致使不用按競爭定價,「就算抬高了價格,亦不會受市場調節」。他稱政府應鼓勵競爭,開放市場。

零售價高台灣3倍

除價格劃一,本港石油氣價格亦較鄰近地區明顯偏高,4月時更和台灣相差3倍,與日本相比亦高逾七成。若再對比零售價、國際石油氣價、本港入口價及車用石油氣價,即使家用石油氣免稅、也不用如車用燃油般支付油站人力開支及地價,石油氣零售價仍遠高於其餘三者,令人質疑供應商「食水不少」。(見圖一及圖二)

長期跟隨 埃克森美孚稱「獨立定價」

油公司回應時均指「絕不參與違法行為」。蜆殼指出,車用石油氣和家用石油氣市場競爭完全不同,各自有不同的定價策略;同時本地亦難以與其他公司或鄰近地區的零售價作比較,不便評論其他公司或地區的商業決定。

埃克森美孚強調一直密切留意市場走勢,按營運成本、市場變化等獨立制定價格。中石化指,石油氣的進貨價格僅佔成本一部分,制定價格時需要綜合考慮採購、物流等因素。

競爭事務委員會回應查詢時,並無直接回應油公司的定價行為,僅稱要視乎證據,進行調查,方能得出結論。消委會則稱,除關注零售價格外,亦應考慮在選取石油氣供應商時,是否提供合適的競爭環境,例如有否透過招標等方式選取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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