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小學前校監陳之望未依法庭命令 藐視法庭罪成入獄6星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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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子大王」之稱的著名商人顧明均於2016入稟高等法院,質疑培正中小學時任校監陳之望的博士學歷,要求法庭頒令聲明他不適合擔任校監。法庭早前頒令要求陳交出博士學位證書的正本,惟他未有遵守法庭命令,今(21日)就藐視法庭罪被判監6周,更要支付懲罰性訟費50萬元,陳要即時入獄。
原告顧明均興訴的案件其正審尚未展開,但高院本年6月要陳之望交出博士學位證書的正本,惟他一直只交出認證副本,法庭早前裁定他藐視法庭罪罪成。
逃避現實非抗辯理由
法官今頒判辭指,有關命令很簡單,陳有多次機會交出正本,但他也沒遵從法庭指示,其違反命令的行為不可原諒及過分。雖然顧自2014年針對陳展開不少於10宗訴訟,明白陳或因為專業及社會地位受影響想逃避現實,但這非抗辯理由,終判他監禁6周。
判顧可得堂費50萬元
對於顧要求200萬元訟費,當中包括聘用資深大狀余若海,法官認為案件簡單,無須聘用資深大狀,只判顧可得50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9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