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顧明均告浸聯會誹謗案勝訴 浸聯會並需支付訟費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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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子大王」之稱的商人顧明均,指香港浸信會聯會在三份聲明或刊物,涉誹謗及虛假陳述,導致顧的聲譽受損,他早前入稟高院,控告浸聯會賠償及道歉。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顧明均勝訴,但賠償金額稍後評估。法官又指浸聯會延遲121日才呈交抗辯書等,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下令須付兩名大律師訟費。
原告顧明均,是南太電子創辦人,亦是培正學校校友,被告香港浸信會聯會,則是培正小學的辦學團體。
三份聲明內涉誹謗內容
顧於2016年亦曾向浸聯會興訴,並成功追回2000萬元重建培正小學校舍的捐款,兼得1419萬元利息。他指浸聯會在同年9月至12月,曾發表三份聲明予教會領導、老師等,指顧的訴訟令培正小學帶來沉重經濟負擔,更指責顧申請浸聯會清盤,意在製造恐慌,濫用司法程序,幾乎癱瘓教會工作。
判詞提及培正小學當時資產達1.3億
高院法官在判詞指,浸聯會在2015年財務報告顯示,培正小學當時資產達1.3億元,根本不存在經濟壓力。根據法律程序,債權人有權申請欠債者清盤,而且顧在其他針對浸聯會官司雖被撤銷申請,但這只與顧當時提出理據有關,未必是濫用司法程序,故裁定浸聯會三份聲明屬惡意誹謗,至於有關賠償、關禁制令及道歉的要求申請,指示雙方律師於14日呈交書面陳詞
案件編號:HCA 7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