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培正中學校監陳之望學歷不明 商人顧明均要求取消陳的多項職務
早前國力書院事件揭發出多位公眾人士涉嫌學歷造假後,著名商人顧明均早前公開質疑培正中學校監陳之望的博士學位來歷不明,今正式入稟高院,指陳之望獲頒授博士學位的一間愛爾蘭大學,並未獲政府認可頒受學位,質疑陳的學歷及其誠信,因而控告兩間上巿公司、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香港浸信聯會會長莫江庭牧師,要求法庭下令各答辯人撤銷陳之望在上述公司職位、培正學校校監及太平紳士職位等。
原告顧明均今親自到高院,分五張入稟狀控告五名被告,分別為上巿公司太平洋網絡有限公司和新天地產集團,案中爭議人物陳之望擔任該兩間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香港浸信聯會會長莫江庭牧師。
五份入稟狀內容大致一檥,指陳之望於2011年10月30日向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和選舉委員會提交其個人資料,聲稱自己擁有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其中博士學位於2007年由European University of Ireland頒發。
原告指陳獲頒博士學位的大學被指未獲認可頒授學位證書
但在2000年2月一篇有關調查該校的報道,指該校從向獲愛爾蘭政府申請評核為大學,2005年11月及2011年9月都有報道該校懷疑是「假大學」。2016年8月愛爾蘭教育局電郵回覆證實該校未獲政府認可,未能頒授學位證書。原訴人推斷陳之望在學歷提供虛假聲明,因其誠信,未能擔任兩間上巿公司獨立執董的職位。
另外原訴人就陳之望學歷分別向教育局、政務司長辦公室、香港浸信聯會反映,但教育局回應法例無指明擔任校監需擁一定學歷,而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只表明收到信件,未有進一步回覆,但以相同質疑理由,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和香港浸信聯會撤銷委任陳之望擔任香港培正中、小學校監一職、香港浸信聯會管理層職位,以及要求法庭下令政務司長撤銷陳之望太平紳士的委任。
案件編號:HCA 2333—23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