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清路障遭「私了」噴黑面 官斥施襲女子目無法紀 囚17周

撰文:李慧娜 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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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去年10月街頭衝突期間,自發到旺角清路障,卻遭現場人士「私了」襲擊,更被噴黑臉面,其中一名女子涉扯事主頭髮,兼踩住竹枝不讓事主拿走。她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並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她今(12日)就兩罪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雖然無證據證明被告有預謀,但指被告行為目無法紀,且具侮辱性及攻擊性,須判阻嚇刑罰,判被告入獄17星期。

女被告盧綺敏(40歲,旅遊社代理人)承認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盧在求情時透露,事件後已遭解僱,並轉當區議員助理。報告透露盧曾向感化官稱,因不滿事主搬走路障,認為她剝奪示威者的利,惟事後已感後悔,並向事主道歉。

同案一名女被告朱珮賢(42歲,無業),則被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其律師今向法庭申請訟費獲准。

自發清理遭粗口對待

受襲女護士何潤姿作供稱,去年10月13日她從電視看到有人堵塞道路,遂自發到旺角一帶清理雜物,希望能幫助恢復交通。她清堵塞物期間,有人以粗口著她不要搬,也曾有人潑液體,令她的衣服被濺到。

何後來在旺角恒生銀行附近再清路障時,被黑衣人包圍,她被推至周大福店外,包圍她的人士突然叫「開遮」,並拖她進遮內,腳踢她背部,又打她胸口及用刺激性液體噴她的臉。她打算離開返家時,再遭人扯頭髮拖行,又有人用腳踢她及用液體噴她的臉,她事後腰骶骨骨裂、背部有創傷。

官指被告欺負事主

裁判官裁決時指,錄影顯示盧曾踩住竹枝不讓何拿走,又爭奪欄杆,不相信盧是路過,又指盧與他人一起欺負事主。

案件號:WKCC4014/2019

女事主旺角遭「私了」的經過。(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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