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入稟挑戰梁振英等宣誓 稱望官司能助救社會撕裂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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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就職宣讀誓詞一事,以及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在2016年10月12日的宣誓申請司法覆核。郭今到法庭入稟時說,他希望自己在這場官司輸掉,因為他輸,代表昨天入稟的的士從業員會會員鄭玉佳也會輸,社會就不會再撕裂。
郭卓堅今親自到高等法院入稟,他形容是「有所為、有所不為」,入稟後打算申請法律援助。郭又指,香港重要官員由北京委任,但從無到北京宣誓就任,亦違反《基本法》104條。
根據郭的一頁紙入稟狀,他針對的答辯人包括特首梁振英、3名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要求法庭頒令宣佈各人以前宣誓無效,即應喪失就任相應公職資格。
資料顯示,梁振英當日宣誓就職特首時,在最後一句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漏了「香港」二字,郭卓堅則質疑其宣誓的有效性,要求法庭宣布梁振英當日的宣誓無效。
至於另三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據了解,黃定光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石禮謙以英語讀出宣誓內容時就誤將「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而以普通話宣誓的蔣麗芸,其「人民」兩字讀音疑有問題。
案件編號: HCAL 201/2016
三名立法會議員均指自己是莊嚴地宣誓,是有效的宣誓。
以普通話宣誓的蔣麗芸指,自己的普通話發音清楚而且標準,看不到自己有不符合資格,又指當日宣誓過程是莊重的,質疑是有人不喜歡她用普通話宣誓,屬政治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