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用噴漆塗污港鐵售票機 兼管有彈弓等武器 認罪稱望被判監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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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青年去年9月3日在太子站用噴漆塗污港鐵設施,同時亦被搜出藏有彈弓、金屬珠等。他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稱因一時衝動犯案,並願意賠償。裁判官羅德泉即指,按照被告的年齡,就其所認控罪管有武器的罪名,必須判監禁或勞教中心。被告表示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望法庭判處監禁。羅官把案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被告還柙候懲。
被告冼名才(22歲)承認刑事損壞、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3日在太子站損壞港鐵的一部八達通查閱機、兩部八達通增值機及三部八達通售票機;保管一罐噴漆和一支金屬棍;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及50粒金屬顆粒。
被告用噴漆塗污售票機
案情指,當晚近11時,港鐵職員從閉路電視鏡頭發現身穿黑衣、戴著黑帽及防毒面罩的被告用噴漆塗鴉售票機,繼而報案。職員其後走到該處,目賭被告拿著噴漆。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並搜出涉案物品。
控方要求被告賠償1.5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衝動犯案,感到後悔,願意賠償;被告只是噴污機器的屏幕,清理後可如常使用。控方要求被告賠償逾1.5萬,羅官稱會在判刑時一併處理。
案件編號:WKCC21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