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兩修例案 律政司指均無法達至表證成立 官准撤控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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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提出兩宗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長去年11月11日向示威者發射實彈槍,以及駕駛的士撞向示威者的司機鄭國泉。律政司代表今(24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表示,律政司已介入案件,並認為兩案均無法達至表證成立,因而要求撤銷許提出的兩宗私人檢控,獲裁判官批准。

指西灣河槍擊案不足證明控罪

針對警長西灣河開真槍射擊示威者一案,律政司代表稱,律政司經考慮相關證據及材料,而該些資料均是許未有掌握的,認為案件不足以證明控罪,甚至無法達至表證成立,決定介入及終止法律程序。

沒證據顯示司機掌控的士

至於的士司機鄭國泉撞示威者一案,律政司代表指,事發時被告遭施襲者毆打,撞車後有3人下車,沒證據顯示他掌控的士,認為沒合理定罪機會,甚至無法達至表證成立,決定介入及終止法律程序。

案件編號:ESS12887、13467-134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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