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長 律政司介入要求撤銷檢控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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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於去年11月11日向兩名示威者發射實彈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警長提出私人檢控。法庭原於本月31日傳召被告警長審訊,但許智峯的律師團隊今日(18日)收到信件,知悉律政司已去信西九龍裁判法院要求介入及撤銷檢控。
許智峯對此感到極之憤怒,直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此舉是以人治取代法治,而且沒有就要求撤銷個案提出任何理由,質疑律政司官官相衛、包庇「警暴」,嚴重衝擊普通法下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許智峯會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於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法庭批准其中三條控罪,涉案警長需出庭作供。(《丘品新聞》片段截圖)

許:律政司無提供撤控理由

律政司今日向西九龍裁判法院提交信件,提出律政司司長決定介入西灣河警長開槍案的私人檢控,並表明會撤銷對開槍警長的傳召,要求法院在8月20至28日其中一天安排聆訊處理上述要求,及豁免被告警員出席聆訊。

許智峯質疑,鄭若驊以政治介入私人檢控案,而且沒有提供任何理由和法理依據,做法是黑箱作業、官官相衛,「為保護警隊不問是非黑白」。他又表示,私人檢控是普通法下市民享有的法律權利,形容律政司的做法影響深遠,衝擊私人檢控權利,向市民和國際社會表明港府是以人治取代法治,要求律政司按照過往做法公開交代原因。

法院早前就三項控罪批准向開槍警長發出傳票,包括最高可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以及最高可處監禁7年的「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罪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