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車房爆炸3死案 汽車維修技工涉疏忽 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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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在5年前發生爆炸,事件中3人死亡,多人受傷,當時涉在車房內維修的士的技工因而被控3項誤殺罪,陪審團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一致裁定3項控罪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二求情。
被告黎駿豪(37歲)被控於2015年4月26日在黃大仙環鳳街一車房,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胡漢偉、陳錦波及伍靄霞,胡為涉案車房的東主,陳為肇事的士的早更司機,而伍為附近玻璃店的女東主。
控方案情指,事發當日,陳駕駛的士接載妻子派女兒的喜帖時,察覺行車不順,於是將的士駛到車房維修,而維修前他到油站將油缸入滿石油氣。
被告在車房內修理的士,並曾將石油氣缸180度反轉,令氣缸活門向上,而因他只將氣缸排氣口微微打開,所以令限流閥無法啟動,無法阻止石油氣洩漏,而油缸在爆炸前只剩3分1石油氣。
當時車房捲閘拉落了大半,由於石油氣比空氣重,石油氣於是積聚在車房內,相信車房內的電風扇在期間跌落維修槽,引起火花,終發生爆炸。
案件編號:HCCC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