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揭港珠澳工程安全成疑 路政署:分判商非由政府直接監管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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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開展以來,先後有6死129名工人傷。《香港01》披露一份港珠澳大橋工程內部文件,發現去年6月兩個分判商安全表現不足50分,數個分判商亦僅得50餘分,顯示工人安全堪虞。多名立法會議員在今日財委會會議上引述報道,要求政府交代詳情。路政署署長劉家強解釋,政府知悉有關情況,但分判商並非由政府直接監管,政府已敦促總承建商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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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議員在會議上引述《香港01》報道,指工程部分分判商安全表現不足50分,不能接受。工黨何秀蘭質疑,政府容許安全評分不合格的分判商處理工程。工聯會鄧家彪亦要求政府解釋評分內容及標準,要否要達到特定分數才算安全。
劉家強確認,有關文件為承建商給分判商的安全評分,指總承建商負責監管分判商在工地安全措施,再每月向政府交代。他強調,總承建商有責任確保整體安全,如分判商有不足,會由總承建商做好安全工作,不會因分判商影響安全。
劉家強又表示,政府得悉部分承建商安全評分偏低,但亦見有關分判商有所改善,加上有總承建商監督,政府對承建商的評分,已經反映於工地季度安全報告中。
會上亦有議員要求政府解釋,大橋填海物料質素是否如報道般欠佳。劉家強回應指,報道所指的物料,為人工島西南部,連接機場道路底下暗渠旁邊的預製混凝土牆身組件,部分確實「崩咗」,估計是運送過程所致。
他表示,政府如收到有關組件,不會「收貨」,會要求承建商作出修補,至於是否退貨,則要考慮組件用途,如果是結構物料,要求會較嚴格,而傳媒披露的是牆身組件,是靠其重力作牆身,修補後政府方會採用。
劉家強亦指,工程發生意外只會要求特定工序停工,但工地其他工序仍然運作,故項目並非如傳媒報道般停工400多天。但梁耀忠再追問停工是否對大橋延誤有影響,劉家強表示「我們認為是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