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章萍稱在興德學校內受傷 指校董會等疏忽求賠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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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影子學生」醜聞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昨(24日)入稟控告學校校董會,指校董會疏忽、違反僱傭合約條款等,令她在校內受傷,因而蒙受損失,於是入稟興訟索償,惟入稟狀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為陳章萍,被告為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入稟狀指,原告因被告的疏忽、違反僱傭合約的條款、《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中的法定責任,而令她於2017年6月26日在校內受傷、蒙受損失等,因此興訟索償。
案件編號:HCPI2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