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被指用假文書 官指可疑但維持脫罪裁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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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聘用遭註銷教師資格的男子張錦輝(又名張鐘謙),時任校長陳章萍涉嫌向調查的教育局職員呈交虛假的面試記錄,早前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受審後脫罪。控方早前於屯門法院覆核聆訊,水佳麗裁判官今(24日)指被告有可疑,惟控方未能證明陳意圖以該文件阻礙教育局調查,遂維持原判,並批准辯方獲取訟費。

被告陳章萍(46歲),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17年5月24日,明知一份日期為2016年7月16日求職者面試記錄表格屬虛假,仍向教育局呈交該份虛假文書,意圖誘使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鄭國仁接受該文書, 以至對他或他人不利。

認為控方未能證明陳的意圖

水官裁決時指,就教育局職員到校調查時曾否問及面試情況,兩位教育局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此外,法庭不肯定陳會否料到職員會問及面試記錄表。水官又謂,陳或以為交表後,聘用張錦輝一事便告一段落,而該階段她未需為事件負上個人後果。雖然被告可疑,但由於控方未能證明陳使用該文件的意圖是令涉案的教育局職員或他人蒙受不利,水官駁回控方的覆核聆訊。

案件編號:TMCC23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