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涉襲曾健超案完成首階段法律爭辯 今正式開審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七名被告涉嫌襲擊曾健超的案件將於今早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資料圖片)

「七警」涉嫌於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疑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控辯雙方於今年6月,就案中關鍵證物、「暗角打人」新聞片呈堂性展開17天「案中案」程序,新聞片最終獲法庭接納為呈堂證物。「七警」案將於今日(19日),即「暗角」事件逾兩周年後,終踏入正審階段,審期暫定15天,而曾健超亦會再次就案件出庭作供。

雖然辯方的星級律師團,包括擅長刑事案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清洪等人,均質疑涉案新聞片可能被人修剪,而事主曾健超亦有機會依靠新聞片,才能記起案發經過。惟外籍法官杜大衛裁定5間傳媒機構的新聞片段和照片,及中區警署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全部均與案件有關,且表面真確,故沒有理據行使酌情權剔除任何一樣,並接納全部皆可呈堂。

關鍵證人曾健超將再重召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控方將在正審時重召曾健超,而6名於「案中案」作供的警員亦會再次到庭作供,講述曾被制服的情況,及證明曾期後的傷勢非制服時所造成,其餘有26名警員證人。

控方亦會應辯方要求,傳召一名醫生及一名病理學專家供盤問,預料辯方將爭議曾健超的傷勢成因或因他在龍和道花槽激烈反抗時造成。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詳見附表)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