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羅致光:不是保僱主 惟僱主有「商」 僱員有「糧」

撰文:杜潔心
出版:更新:

「保就業」計劃明日(25日)起開始接受申請,對於計劃面對坊間不少質疑或批評,擔心計劃質重僱主而僱員未能真正受惠,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表示,計劃目的不是「保僱主」;不過,僱主保不住,職位就消失,便不能保就業,所以政府為僱主提供薪酬津貼,協助僱主「撑」過疫情,保留僱員;又指僱主與僱員是香港經濟中命運共同體,僱主僱員有商有量,僱主便有「商」,僱員便有「糧」,待經濟復甦,僱主可乘勢而起。

羅致光指,「保就業」計劃的設計要簡而快,如果太複雜,建立及審批需時,到分派津貼時,已是明日黃花,救不了正處於水深火熱,面臨倒閉的企業。所以「保就業」計劃的主體運用了現有的「強積金」制度;只要申領「保就業」津貼的僱主,在申請時授權政府的代理人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僱主有關記錄,代理人的資料系統只要和受託人資料系統對接,計算及審批津貼金額,便可以全自動化,快而準。

而為免有人在公布「保就業」計劃細節後,「舞高弄低」僱員及薪酬數字,計劃已要求僱主可以選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或3月的其中一個月,作為計算今年6、7、和8月的薪酬津貼;而 6、7、8每一個月的受薪人數,不應少於3月份的受聘人數;因此可選擇的都已成「歷史」。

他又指,計劃推出第二期時,可選的指定月份仍可能是12月至3月的其中一個月以計劃津貼水平,但因僱主在申領第一期津貼時,承諾在領取資助期間,即6、7、8月,不會裁員,若僱主沒有信守承諾,可能會失去申領第二期津貼的資格。

他指,面對全球經濟可能已進入蕭條期,疫情未知何時了,應秉持著同舟共濟的精神,才能渡過這個可能是漫長的經濟寒冬;僱主與僱員是香港經濟中的命運共同體。政府透過「保就業」計劃,協助僱主支薪,僱主便更要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僱員保就業。僱主僱員有商有量,僱主便有「商」,僱員便有「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