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沖突|10名已被控暴動罪人士 被加控藏攻擊性武器等罪名

理大沖突|10名已被控暴動罪人士 被加控藏攻擊性武器等罪名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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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有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與警方對峙,有網民在油尖旺一帶發起示威,希望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最終警方拘捕多人並控以暴動罪;其中10名被告今(13日)被帶上九龍城法院,並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管有非法工具等罪。控方同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5和16日,待律政司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獲法庭批准。

被加控罪名的被告共十人,其中六人,包括陳子謙(24歲,廚房工)、郭曉泰(31歲、物業管理員)、陳卓賢(18歲、學生)、陳亮信(24歲、財務顧問)、馮興榆(21歲、學生)、劉沛彥(21歲、售貨員)各被加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指陳子謙和郭管有200條索帶、陳卓賢管有48條索帶、陳亮信管有144條索帶、馮管有一把鉗和鋼線、劉管有80條索帶。

另外四人,包括陳姓16歲學生、朱盛軒(25歲、待應)、張綽元(19歲、學生)、張凱𦲀(19歲、學生)則各被加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指他們管有螺絲批、士巴拿、鉗及膠索帶等。

案件押後至7月15和16日再訊,待律政司提供法律意見,期間各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CCC 2789, 2790/2019


逃出理大|大專生支持社運到場 望香港變得更好 認暴動等罪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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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一名大專男學生連同100名示威者,試圖從理大內突圍逃走,期間有人向警員射箭和掟汽油彈。男學生逃走期間被警員截停,曾猛烈掙扎,最終被捕,當時他藏有鐳射筆等。男學生在警誡下稱,因支持社會運動而到現場,希望香港未來變得更好。已還柙近兩年的男學生,今(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和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法官聽取求情後,把判刑押後至2月7日,男生要求保釋候判被拒,官下令繼續還柙。

被捕後至今已被還柙23個月

被告余文博,21歲。他承認一項暴動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21年3月再被捕後至今,已還押約23個月,相當於判處4年4個月的刑期,對被告而言是很大的教訓。辯方強調,被告重犯的機會是零。

示威者被困理大期間,曾用不同方式欲逃離理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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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理大一帶拘捕1200人

案情指,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佔據理大,並和警員衝突。警方組成防線,封鎖理大。在此段時間,逾1200人在理大一帶被警員拘捕,並有逾700人登記身份後離開。

被告與約百名示威者圖在正門逃走

於同月18日下午約1時許,被告連同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非警方指定出口的理大正門逃走。期間,他們開啟兩傘,組成防線,亦向警員射箭,和投擲汽油彈等。

被告有手肘手套及鐳射筆

警方則調派警員處理,共拘捕其中18人,包括被告。他在康泰徑理大外被警員截停時,猛烈掙扎,期間試圖棄置頭盔、眼罩及防毒面罩,又企圖爬越路邊磚牆逃走。他被捕後,警員發現他藏有手肘、手套和鐳射筆等。其他未有被截停的示威者,則逃回理大。

稱入理大幫助運送食物

被告在警誡下指,他因支持社會運動而到達現場,希望香港未來變得更好。他又稱於11月17日凌晨4時許進入理大,期間曾幫助運送食物予他人,並於18日和他人一同離開理大。

案件編號:DCCC 2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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