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轟亞運泳隊選拔不公 王敏超:屬誤會 已向政府解釋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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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亞運泳隊選拔程序被質疑不公平及有包庇之嫌,審計署昨日(29日)發表的《審計報告》,轟港協暨奧委會在選拔運動員欠透明度和問責不足。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今日(30日)於電台節目中澄清,相關事件屬「誤會」,亦就事件向政府多個部門解釋,當局審視過亦認為沒有問題。
另外,報告中亦批評禁藥委員會辦公室去年未能成功檢測次數大增,王敏超解釋會有「搵唔到人」情況,但原因是部分運動員或在外國訓練,未能即時聯絡到;再加上「政府攞資料個陣,可能係未close case(結案),或者資料未返到嚟」。

王敏超今日(30日)於電台節目中澄清,相關事件屬「誤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審計報告中指,有兩名運動員不符合遴選準則,但最終同樣獲選,包括當時引起巨大爭議的泳總委員吳旭光之子吳欣鍵,因在2017年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取得佳績而入選,相反100米蛙泳最快的郭家輝就落選。王敏超今日於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中強調當年已澄清過,事件屬誤會。而選拔有多方面原因考慮,與泳總委員與否無關。

禁藥委員會為港協暨奧委會轄下一個委員會,禁藥委員會辦公室會突擊做禁藥檢測,運動員要交代行蹤資料,然而審計報告指未能成功檢測次數增加,部分運動員亦沒有解釋原因。王敏超指,就禁藥方面港協暨奧委會有完整及詳細的監管,強調「有做足」。

王指會有「搵唔到人」情況,但會先由運動員解釋後才開會討論。而由於「好多運動員喺外國訓練緊都捉佢去」,故聯絡需時。王又建議,禁藥委員會應參考外國做法,獨立於奧委會,由政府負責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