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冊覆核案|警員怕被起底 員佐級協會求禁查冊 官裁敗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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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反修例運動有多名警員被起底,警察員佐級協會擔心選民登記冊成為取得警員資料的途徑,質疑登記冊內公開選民姓名及住址,有侵犯私隱之嫌及增加警員被「起底」風險,因而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禁止公眾查冊。惟選管會及記者協會等不同意,其中選管會直指並無證據顯示有人用登記冊資料「起底」;記協則認為查冊有助傳媒及公眾合力揭發選舉中的不當行為。高等法院今(8日)就案件頒下判詞,裁定警察員佐級協會敗訴,並須支付選管會訟費。

警察員佐級協會早前獲批臨時禁制令,禁止選舉管理委員會等讓公眾及候選人查閱選民姓名及地址等資料,避免有人用選民登記冊以找警員資料。(資料圖片)

登記名冊暫禁查閱至本案裁決

申請人為警察員佐級協會,以及一名匿名為「AA 」的申請人。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事務處,而香港記者協會則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法庭早前已頒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查閱同時載有選民姓名及地址的登記冊,直至本案有裁決結果為止。

記協主席歡迎法庭裁決

記協主席楊健興對裁決表示歡迎,又指起底情況也嚴重,但有多少與選民名冊有關,再者起底行為並不止是地址,並有很多其他資料,不能夠一刀切甚麼都禁,而事實上傳媒多次揭發一戶多姓等疑似種票情況,很高興現在記者可以做回原本的工作。

記協主席楊健興稱很高興記者可以做回原本的工作。(李慧娜攝)

資料或影響選民自由投票權利

高等法院去年底開庭審理永久禁制令的申請。申請方在聆訊時稱,選民登記冊一併公開選民姓名及其住址,涉侵犯私隱,有人或會利用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對他人造成不利或進行恐嚇,以致影響選民的家庭生活,以及他們自由投票的權利。

憂登記冊被用作起底

申請方認為,選民登記冊的資料或會成為進行「起底」的其中一個方法,對於選民、包括同為選民的警務人員構成實際風險。申請方亦指,傳媒可以透過向選管會申請,由選管會行使酌情權讓他們查閱選民登記冊。

無證據顯示有人用登記冊起底

選管會等則反駁指,隱權不屬於絕對的權利,要讓一個民主社會正常運作,私隱權便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而警察員佐級協會的總人數也只佔全體選民的0.62%。政府方指出,現時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人透過選民登記冊進行「起底」,將選民登記冊當為「代罪羔羊」並不公平。

資料公開有助維持選舉公正

記協的律師則稱,傳媒及公眾的角色在維持選舉公正性上也很重要,過往在選舉中出現的不當行為大多由公眾及傳媒揭發,將選民姓名及住址分開兩表的做法,根本無法令傳媒得以從中找出不妥再進行調查,更枉進行後續的調查。

傳謀曾在登記冊揭發選民被搬屋

記協舉例指,《明報》於2015年調查有選民「被搬屋」的報道為例,記者是從查閱選民登記冊中發現不妥,因而再作跟進調查。而在「一屋七姓13票」的報道中,記者也是收到「報料」,查閱選民登記冊後,才能進行後續跟進。

案件編號:HCAL30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