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禁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案 記協獲准加入訴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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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員佐級協會上月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除已「入閘」的區議會候選人可獲其選區的登記冊,選管會不得讓公眾查閱同時戴有選民姓名及住址的登記冊,直至案件有裁決。香港記者協會則申請加入,成為利害關係方。案件今(25日)在高院處理時,在未有反對下,記協獲准加入訴訟。案件原排期於12月16日審理,原訂預計需時一天,現時則把審期增至兩天。
案中的申請人為警察員佐級協會,以及一名匿名為「AA 」的申請人。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事務處。
申請人聲稱有警員遭網民「起底」,亦有言論要對警員不利,擔心有人會利用選民登記冊資料尋找相關資料,因而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人士查閱有關名冊,原本不法官獲批。申請人就這決定提出上訴,上訴庭終頒下臨時禁制令,下令除參選人等相關人士外,其餘公眾人士不得查看名冊。
記協認為公開資料涉公眾利益,今向法庭申請加入成為利益關係的一方,申請人表示不反對記協加入,法官最終亦批准出記協加入訴訟。
此外,案件已排期於本月16日審訊,現因應記協加入,法官增加1日的審期,預留下月17日作審訊。
案件編號:HCAL 30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