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方12.8發現槍彈 後控7男疑謀襲警 案押後至6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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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去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數小時,突擊搜查港九多個地方,並起出手槍、彈匣,及逾百發子彈。7名男子被指串謀圖傷警員被捕,他們均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由於控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案件逐押後至6月12日再訊,其中5被告仍要繼續還押。
本案涉及七名被告:黃振強(21歲,無業)、吳智鴻(23歲,工程人員)、張俊富(22歲,公開大學學生)、張銘裕(20歲,無業)及嚴文謙(21歲,報稱IVE學生)。眾人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其中只有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其餘5名被告則在押後期間需要繼續押。
案件編號:ESCC50、159/2020、ESCC26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