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女生涉串謀縱火 申保釋被拒 辯方促引用抗疫電子手環助監察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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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1女去年11月涉於灣仔管有汽油彈等,被控管有爆炸品,一度因檢控文件出錯而當庭釋放,但隨即被防暴警察到法院重新拘捕,再遭提告。女被告今(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控方稱已索取律政司指示,將會改控5人串謀縱火罪,案件會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女被告被拒保釋,辯方望法庭促請控方研究用電子手環監測被告,作為保釋條件,控方則回應這並非一個部門的事。

港府為方便家居隔離人士,推出居安抗疫電子手環的儀器,以便監察在家隔離的人士,有大狀提議控方或考慮引用這種設施,以讓被告可以作為保釋的條件。(資料圖片)

案件將轉區院審

女被告楊泳茹(22歲,理大學生)與另外4男原本共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59瓶汽油彈及79瓶半製成汽油彈。

控方表示已索取律政司指示,將會改控5人串謀縱火罪,交替控罪為管有物件以作刑事毀壞或縱火,案件會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建議用居安抗疫電子手環助監察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替被告申請保釋,但遭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拒絕。政府早前引入「居安抗疫」電子手環追蹤在家隔離的人,以防武漢肺炎擴散。郭大狀向法庭建議,希望控方研究用這電子監測方式,是否可用在法庭案件,以讓被告能獲保釋。控方表示會記下此意見,但稱這並非一個部門的事。

案件編號:ESCC247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