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區諾軒否認用「大聲公」襲警司高振邦等 明年1月審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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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抗警暴示威持續,有市民在7月7日發起「九龍大遊行」,當晚在旺角爆發激烈警民衝突,期間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和區諾軒在現場要求與警方指揮官對話,當中區諾軒涉嫌與警員一度推撞,更被指以「大聲公」襲擊一名警司,致其耳部受損,其後被警員拘捕。案件今日(12日)在九龍城法院聽取答辯,區諾軒否認兩項襲警罪,案件訂於1月20至22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控方不再要求隱去涉案警姓名

案件10月提堂時,控方指因擔心涉案警員被網絡起底而要求在審訊中隱藏其姓名;辯方當時曾提出反對;惟今日庭上控方突然主動撤回隱藏姓名的申請。庭外被問及為何做此決定時,控方僅回應「考慮過,唔需要」便匆匆離去;區諾軒則表示證明當初的堅持有理,希望此對其他案件有啟迪作用。

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本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並在於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高振邦,亦即警察公共關係科四點記者會的主持人。

證物包括有線新聞片段

控方透露將傳召5名證人作供,同時將會安排兩條警方錄影片段、一條有線新聞網上片段以及兩份醫療報告呈堂,惟辯方表明會申請傳召醫院職員和負責下載有線片段的警員到庭澄清和作補充,以證實證據的完整性。案件最終定於明年1月20至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期間區諾軒可繼續保釋外出。

區諾軒在庭外表示,控方此決定證明他的堅持有道理,又指警方應該光明磊落,為何要隱藏執行職務的警員的身份。他又表示暫時未見有警員因法庭程序而被起底的情況,認為控方今次的決定對其他同類案件有啟迪作用。被問及其勝算時,他則表示暫時未敢斷言,但會考慮親自上庭作供,盡能力向法庭表述其清白。

案件編號:KCCC2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