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疑「種票」選民信20日始寄回選舉處 錯過撤銷死線

撰文:鄧穎琳 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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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下的區議會選舉今日(24日)舉行。歷次選舉,種票疑雲不斷,有讀者向《香港01》投訴,指今年8月中住址信箱收到寄給一名姓林陌生女子選民登記書,憂慮住址被「種票」,故翌日主動致電通知選舉事務處,並將有關選民登記書寄回。惟3個月後,卻收到該名「林女士」的投票通知卡,意味林在今屆選舉的選民登記仍然有效。
選舉事務處昨(23日)回覆《香港01》稱,9月3日才接獲有關投票通知卡退信,故未能趕及在法定限期前(8月25日)按程序取消該名選民的登記。由投訴人寄回疑「種票」選民信,至選舉處數收到,一共相差20日,涉事的選舉處未有主動跟進,而郵政署又遲遲才送回,有怠政之嫌。
選舉事務處提醒,任何人明知沒資格仍在選舉中投票屬違法行為。

吳小姐本月9日再次收到不存在住戶的投票通知卡。(受訪者提供)

本月收到投票通知卡 始知選舉處無跟進投訴

市民吳小姐今年8月時曾向《香港01》投訴,現時住址由入伙至今,只有她及家人居住,無人姓林,卻收到寄給一名姓林女子的選民登記書,懷疑是「種票」。她早於8月15日已把選民登記書退回予選舉事務處,並致電要求職員跟進,獲口頭回覆指,該名姓林女士不能再以她的住址作今屆選舉的選民登記。未料本月9日再次收到「無此人」林姓女子的區議會投票通知卡。

吳稱,本月11日致電選舉事務處跟進時,職員坦言距區選投票日僅兩周,難以取消林的選民登記,令她感到十分氣憤,「叫你做嘢幾個月前又唔做,而家又話做唔切,都唔知係咪政府特登嘅!佢(職員)叫我寄返張投票通知卡返去先,下次選舉就可以取消佢(林女士)資格,但太遲啦!而且寄返去,我點知你有無跟進,一陣好似之前咁,留低個正本都叫做有實際證明啊!」

今屆區議會選舉競爭激烈,所有選區均有人競爭。(資料圖片)

郵政工會:退信兩周才寄回不罕見

選舉事務處解釋,查詢熱線曾於8月15日接獲吳的反映,但9月3日才收到吳所退回的登記通知書,故未能趕及在法定限期(8月25日)前,取得審裁官的批准取消有關選民登記,致該名申請人(林女士)仍名列於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上。

選舉事務處拒透露登記通知書被退回的郵戳日期,但若原因屬實,為何一封退信「滯留」20天才送到該處?香港郵政局員工會主席葉錦富透露,現行機制下,郵政署沒要求職員優先處理選舉信件,故按慣例,郵差會先處理當天的「新鮮信件」,待有剩餘時間及人手時才處理退信,他直言退信需一至兩周才退回的情況並不罕見。

區議會選舉將於明日(24日)舉行。(資料圖片)

上屆區選有人差三票落敗 差一票非小事

據選舉事務處提供數據,發出投票通知書後,共收到638宗有關通知書的收件人並非所認識人士個案,意味有關情況並不罕見。身兼執業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直言,上屆區議會選舉有選區候選人以「個位數」票數分出勝負(華富南上屆有候選人以3票之差落敗),說明每一票也很重要,他質疑政府接獲市民盡責舉報後未有及時處理,有損選舉公正,要求政府必須跟進個案,同時改革有關程序,否則香港選舉難擺脫「種票」疑慮。

富亨區今屆有三人參選,其中一名候選人兼現任區議員任萬全認為,此個案或屬「種票」,他亦接獲數名街坊反映其住址收到陌生人的選民信件,質疑選舉事務處未及處理或與同類個案數量太多有關。至於報稱獨立的同區候選人何偉霖亦表示,難估計選區中疑似種票個案數目,擔心會影響選舉公正性。民建聯候選人胡綽謙亦要求處方嚴肅跟進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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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若投票或違法 選舉事務處已開檔案

如林女士或其他以不正確地址登記選民,今日繼續投票是否違法?選舉事務處指,若發現任何懷疑虛假或不正確陳述的選民登記,定必嚴格依法處理,並會將懷疑個案轉介執法機關,包括警務處及廉政公署調查並跟進,提醒任何人如明知或罔顧後果地就選民登記向選舉事務處提供虛假資料,或明知自己沒資格投票而卻仍然投票,均屬違法。該處稱,此個案已按機制跟進中,直言若涉事人在投票日投票,事務處會按既定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