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推分租計劃優化措施 容許出租整個單位 11月中接受申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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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協會今日(24日)公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優化措施,包括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的單位、與社聯合作以二房東身份委託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協助合資格的業主分租單位,並設立網上資訊平台進行配對。
計劃將於11月18日開始接受業主申請,租戶則可於今年12月進行申請。

房協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優化措施。(資料圖片)

房協於去年9月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當時讓房協轄下適用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合資格業主,將其未補價單位內的個別睡房出租予合資格租戶,惟計劃成效未如理想,其後房協就計劃作出檢討。

房協今日公布計劃的優化措施,當中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單位或個別睡房,持有兩個睡房或以上的單位業主最多只可租予兩個租戶;與社聯合作,由社聯以二房東身份委託認可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協助合資格業主分租單位及為租戶提供支援服務,運作形式與社聯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類似。此外,房協會設立一個網上資訊平台,為持有參與計劃證明書的業主及租戶提供資訊,方便進行配對。

房協及房委會合共有超過35萬個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資料圖片)

可透過代理或網上平台配對

合資格的業主可在11月18日開始申請,而租戶的申請則將於今年12月展開。當租戶及業主取得證書後,可透過物業代理配對或由網上平台自行配對;如屬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根據《房屋條例》,租戶須先獲得房委會就有關單位發出提名證書,方能與業主簽訂租約。業主及租戶必須使用「出租計劃2019」指定的標準租約,租約為期兩年,租金由業主和租戶雙方協議釐定。

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稱,自去年推出計劃後,獲得不同持份者反映意見,希望計劃能便利更多業主參與,善用現有的房屋資源。

房委會有34萬伙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資料圖片)

房協及房委會共有超過35萬伙單位

房協現時約有14500伙合資格的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而房委會則有34萬伙,合共有超過35萬伙。參與的業主需要於遞交申請當日擁有該單位的業權滿十年或以上,該單位的轉讓或出租仍受政府批地契約的限制。

至於租戶則需要為持有有效房委會公屋申請書編號並獲登記達3年或以上的一般申請者,或持有有效房委會配額及計分制下公屋申請書編號並獲登記達6年或以上的非長者一人住戶。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房委會公屋直至獲發本計劃的租客證書當日,必須符合申請房委會公屋資格。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容許出租整個單位可增加計劃吸引力,但運房局未能擺脫官僚作風,將租客資格收得太緊,令到計劃受惠人數仍有限。他又質疑,限制非長者單身人士必須於公屋輪候冊排隊達6年的條件,認為應劃一所有申請人士為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即可申請、放寬參與計劃的租客條件,並規定業主與政府按地契訂明的地價比例分享租金收入,將政府應得收入的部份轉為向租客的租金補貼,並訂立出租計劃的租金水平上限。